曾與三任落馬部長共事 中國原司法副部長劉志強被開除黨籍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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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退休近一年的中國原副司法部長劉志強今年4月底被通報落馬後,官方星期二(10月22日)再通報他被開除中共黨籍的消息。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指出,劉志強對中共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及消費卡,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親屬收受財物。
劉志強也被指私用公器,將手中的公權力作為謀私斂財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業務推廣、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通報稱,劉志強嚴重違反中共政治、組織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2012年中共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被嚴肅處理。
公開資料顯示,61歲的劉志強是山東鄄城人,畢業於國際政治學院英語系英語專業。與原司法部長傅政華一樣,劉志強任職歷經公安、司法兩個系統,曾在公安部工作長達近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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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強1984年加入公安部外事局,從幹部做起,2004年官至局長;2005年任公安部國際合作局局長。
2012年6月他空降地方,接替已赴重慶擔任副市長、公安局長的何挺,出任青海副省長、省公安廳長。何挺後於2017年6月被免職、10月被開除中共黨籍和行政撤職。
在劉志強落馬前,已有數名曾與他在青海政法系統共事的同事和下屬被查,包括曾任省公安副廳長的白世德、陸元慶和任三動;曾任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長的王福海、任副總隊長的趙承敏等。
劉志強2016年1月奉調回北京,出任副司法部長,至去年6月到齡退休。
擔任副司法部長期間,劉志強先後歷經五任司法部長,其中吳愛英、傅政華、唐一軍三位上司先後落馬。唐一軍今年4月2日落馬後,劉志強不到一個月也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