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局將研究李光耀故居 是否具保留價值不排除各選項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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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局將研究建國總理李光耀的歐思禮路38號故居是否具有值得保留的國家歷史、文化和建築價值,並向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提呈建議。市區重建局因此延緩審核李光耀次子李顯揚對這所房子的拆除申請。
國家文物局星期四(10月24日)發文告指出,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將根據有關建議,決定是否依據保存古蹟法令,對歐思禮路38號發出保存令(Preservation Order)。
根據保存古蹟法令,獲保存令的地點必須經過文物局相關部門批准,才可拆除或重建。
文告説,若當局對這處頒佈保存令,政府將有所需時間來謹慎考慮2018年部長委員會報告中提出的各個方案,以及未來可能出現的其他選項。這可確保所作出的決定經過深思熟慮,經得起時間考驗,並可強化國家的團結一致。
唐振輝強調 以開放心態處理歐思禮路38號
李光耀的女兒李瑋玲10月9日在歐思禮路38號家中逝世後,有關李光耀故居的去留問題再次引起討論。
延伸閲讀
[市區重建局暫緩審核拆除歐思禮路38號申請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0_25_715882)
[政府將慎重考慮歐思禮路38號去留問題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0_16_713897)
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兼律政部第二部長唐振輝在臉書貼文強調,國人對這個議題持有不同看法,這一點是可以理解的。“重要的是,我們要以開放的心態處理這個議題,並保留我們的選擇餘地。”
這項研究將由文物局屬下的遺址和古蹟保護諮詢委員會負責;委員會包含10多名來自建築業、歷史學界、法律界等領域的專家,研究工作料需數週時間。
委員會將提呈建議,供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決定是否要對歐思禮路38號發出保存令。若部長決定這麼做,文物局將向此處擁有者和居住者發出意向通知,擁有者和居住者可以在部長作出最後決定之前的“合理時間內”提出反對。
文告闡明,一旦部長決定發出保存令把歐思禮路38號列為國家古蹟,所有處置方案即對本屆或未來的政府保持開放,即保存令可按照時任政府的決策修改或撤銷。在政府未作出決策前,這個地方也不能重新劃分或作為其他用途。
李顯揚10月15日在臉書貼文説,為了尊重並完成父母的遺願,他將申請拆除歐思禮路38號故居。他隨後在21日向市區重建局提出拆除申請。
市建局星期四回覆《聯合早報》詢問時透露,由於文物局將展開研究,市建局將延緩審核歐思禮路38號的拆除申請。
唐振輝指出,部長委員會針對歐思禮路38號提出了幾個處置方案,用意是在時機成熟時再做決定,但李顯揚尋求申請立即進行拆除工程。“這麼做會立刻排除其他可考慮的方案。我們不認為現階段應該排除或摒棄任何選項。”
李顯揚過後在臉書貼文稱,文物局在2018年進行了仔細的研究,並向當時探討如何處理歐思禮路38號問題的部長委員會提呈了31頁的報告;他問:“現在為什麼須要進一步研究?”
政府是在2016年就歐思禮路38號的處置問題成立部長委員會;委員會在2018年發佈報告,總結出三個可供未來政府考慮的選項,包括保留故居,或只保留具歷史價值的地下層飯廳,或完全拆除故居並重新發展有關地段。
部長委員會當時參考的資料包括文物局提呈的報告;有關報告只説明歐思禮路38號的歷史、建築特徵等背景,沒有針對應否保存它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