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電信業者歡迎共責框架 攜手當局援助墜釣魚騙局者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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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案的共同責任框架生效在即,銀行業者對框架紛紛表示歡迎,電信業者也説會繼續同有關當局配合來保護消費者。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新加坡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星期四(10月24日)宣佈,共同責任框架(Shared Responsibility Framework,簡稱SRF)將從12月16日起生效,闡明金融機構和電信業者在詐騙案中的賠償責任。
新加坡銀行公會隨後發文告説,公會和旗下會員銀行會致力於維護共同責任框架的原則,為詐騙案受害者提供援助。
公會的常務主任洪愛雯説:“新加坡銀行公會支持共同責任框架所列出的額外監控責任,以偵測釣魚詐騙案。這有助於減低客户賬户內的資金在他們不知情的情況下,由未經授權交易轉移走的風險。”
她答覆《聯合早報》的詢問時説,雖然已有即時詐騙監控系統在運作,但一些銀行的運作成本或增加,因為得調整系統來辨認轉移資金的可能情況,而這會牽涉到使用數據以及在反詐騙與客户的日常需求之間取得平衡。
延伸閲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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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星展集團、大華銀行和華僑銀行在內的本地三大銀行,銀行公會的會員、附屬會員和準會員有另外152家銀行。
洪愛雯指出,銀行業者過去兩年來,已推行一系列反詐騙措施與作出相應改進來保護消費者,像是反惡意軟件檢測工具,和讓客户把指定户頭裏指定數額存款鎖住的Money Lock功能。業者也加強對公眾的宣導,提高他們對新詐騙類型的認識,瞭解如何保護自己。
消費者也須保護好自己
花旗銀行(Citibank)受詢時表示支持共同責任框架,但強調消費者也須保護好自己。
“保護社會需要金融機構、監管機構、生態系統中其他合作伙伴,以及個人的合作。每個人都有必須扮演的角色,包括業者增強系統能力和反欺詐能力,及消費者保持警惕,識別詐騙案的危險信號。”
本地移動網絡運營商新電信、星和、第一通(M1)和SIMBA也發佈聯合文告,説繼續同有關當局密切合作,實行有效應對措施來防範新型與不斷變化的詐騙手法。“涉及的移動網絡運營商會按照共同責任框架的條例,以公平追索權為考量,來評估消費者的索賠要求。”
文告強調,業者已履行共同責任框架列出的職責。業者也實行其他反詐騙措施,例如實行嚴格的SIM卡註冊條例,及讓用户選擇屏蔽海外來電和短信。
適用共同責任框架銀行賬户 餘額須至少有5萬元
適用共同責任框架的銀行賬户是那些受害者未陷入釣魚騙局前,賬户餘額有至少5萬元,及詐騙者在24小時內轉出其中的逾50%款項。
金融機構須即時進行詐騙監控,偵測出可能是釣魚騙局的未經授權交易,並暫時凍結交易,同一時候聯絡户頭持有人確認交易的真偽。這有助於減少詐騙案,但也可能影響正常的資金移動,對消費者造成不便。
59歲的汪金順(熟食小販)説,有些交易或有截止日期及有效日期,要是對方無法及時收到錢,交易可能作廢。如果正當轉賬行為被誤認為非法轉移資金,可能使生意告吹。但他也指出,短時間內轉移至少2萬5000元的情況較少見,除非像是買房子要交付定金。
葉美蘭(52歲、行政人員)對規定以5萬元為基準點表示不解。“當局是怎麼決定框架只適用於餘額有至少5萬元的賬户,考量有哪些?
“不少人有不只一個銀行賬户,把存款分散開來,一個賬户有不到5萬元的可能性相當高。這麼一來,用户就無法獲得共同責任框架的保護。另外,老人家即使被騙1萬元,也是很大筆錢,但同樣不會獲得保護。”
雖然金融業者有其他措施來保護消費者,葉美蘭認為能有共同責任框架帶來的額外保護,消費者肯定更放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