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歐思禮路38號拆或留 也應考慮李光耀入住前歷史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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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繞歐思禮路38號的討論集中在建國總理李光耀一家人,使所有其他考量變成次要,但這個建築還包含李家入住前的歷史。
新加坡科技設計大學建築與可持續設計副教授楊茳善接受《聯合早報》採訪時,提出上述觀點。
國家文物局星期四(10月24日)發文告,宣佈將研究歐思禮路38號是否存在值得保留的國家歷史、文化和建築價值,然後向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提呈建議。部長則會根據建議,決定是否在保存古蹟法令下,對歐思禮路38號發出保存令。
楊茳善在2018年的一篇合著評論中指出,國家文物局和市區重建局等國家機構擁有可使用的法律途徑和機制,來確保採取必要的程序。這個過程的重要性,在於展現相關機構盡職地展開調查、遵守古蹟保護的最佳實踐方式,以及秉持透明的決策流程;故居保存與否相對來説不是最重要的。
楊茳善星期四受訪時引述上述評論,表示依然持有同樣看法。他強調:“不論是李氏的家,或任何人的家,只要有歷史、社會、文化等方面的價值都必須經過正當程序處置……我們必須記得,這個屋子確實和李家和建國領導人有關,但這個屋子在那之前也有歷史。”
延伸閲讀
[文物局將研究李光耀故居 是否具保留價值不排除各選項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0_25_715947)
[政府將慎重考慮歐思禮路38號去留問題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0_16_713897)
當局應澄清評估老建築歷史價值標準程序
新加坡政策研究所高級研究員許林珠受訪時指出,最理想的做法是,國家文物局除了宣佈對歐思禮路38號展開研究,也澄清評估所有老建築的歷史價值,是不是都須經過這樣的標準程序。這有助於讓新加坡人更好地瞭解“我國有一套即便是歐思禮路38號,都必須經過的標準程序”。
許林珠説:“最重要的考量是,要顯示歐思禮路38號不作為特殊案例對待,而是正常政府程序的一部分。即使我們談論的是已故李先生的住所,相關程序也不偏袒某個政黨、某個政治人物或某個特殊家庭。”
人民行動黨下月將紀念成立70週年,許林珠指出,行動黨會否就歐思禮路38號議題表態,或者提出需要這樣的地點來提醒新加坡人行動黨的發起和歷史傳承,這一點值得關注。
“在歷史傳承和未來導向之間,行動黨的政治論述總是偏向未來。”
建國總理李光耀次子李顯揚在10月15日的臉書貼文中重申,李光耀在遺囑中明確表達李瑋玲遷出後就立即拆除故居的意願。
國家文物局星期四在文告的附錄中,引述2018年探討歐思禮路38號處置問題的部長委員會報告,説明李光耀的立場。
李光耀傾向拆除故居 但也準備接受其他方案
報告列舉李光耀遺囑最終版本中的拆除條款、李光耀2011年12月寫給內閣的信,以及李光耀2012向市區重建局申請為歐思禮路38號展開整修的文件,以説明在考慮這些客觀證據,以及聽取李光耀子女的陳述後,委員會認為李光耀傾向於拆除故居,但也準備接受拆除以外的其他方案。
李光耀提出的前提是,必須做好安排,確保建築物經過翻新並保持適合居住的狀態,他家庭的隱私也得受到保護。例如他在2011年12月寫給內閣的信中表明,“如果要保留歐思禮路38號,屋子的地基必須加固,整幢房子也必須翻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