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海洋生物和生態 我國已批准公海生物多樣性協定 | 聯合早報
zaobao
截至10月26日,已有超過100個國家已簽署《國家管轄範圍外區域的生物多樣性協定》,但該協定還需要40多個國家批准才會生效,推進保護全球至少三成海洋的目標。我國已在9月底批准協定。
去年3月4日,經過近20年的磋商後,逾百國代表在聯合國保護公海生物多樣性大會上,就《國家管轄範圍外區域的生物多樣性協定》達成共識,制定國際框架來更有效地保護公海。大會由新加坡駐聯合國海洋與海洋法大使陳惠菁主持。
陳惠菁(前排左二)2018年受委為聯合國公海生物多樣性公約政府間會議主席。(新加坡外交部提供)
協定去年9月20日起開放簽署,開放時限為兩年,協定會在60個國家簽署和批准的120天后生效。截至10月26日,已有105個國家簽署、14個國家批准協定。新加坡分別在去年9月20日和今年9月24日簽署和批准協定。
總理公署部長兼教育部和外交部第二部長孟理齊9月24日在聯合國大會一場針對公海的活動上致辭時説,協定是多方努力的結果,新加坡是協定的堅定支持者。
他説,協定能更大力度保護海洋生物多樣性,同時優化海洋資源的管理和使用,更公平地分享海洋帶來的利益。此外,許多國家,尤其是低窪島嶼國相對脆弱,處境獨特,推動協議生效有一定的急迫性。
延伸閲讀
[百國將締約守公海 護航海洋體系健全
](https://www.bdggg.com/2023/zaobao/news_2023_08_20_627342)
[《時代》百大最具影響力人物 陳惠菁:代表新加坡協商不言放棄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4_20_677374)
“我們鼓勵其他國家爭取早日批准協定,新加坡樂意與他國分享批准過程的經驗。”
專家:各國應儘快批准公約
英國普利茅斯海洋實驗室國際辦公處主任馬特·弗羅斯特(Matt Frost)接受《聯合早報》採訪時説,新加坡作為首兩個批准公約的亞洲國家,凸顯了新加坡在區域乃至國際的領導力。
“新加坡是小島嶼發展中國家、共和聯邦成員,也是全球海事中心,在推進協定生效扮演重要角色。”
公海佔地球面積約43%,海洋麪積超過60%。不過,公海是國家主權管轄範圍外的區域,目前僅1%的公海受到保護。
綠色和平東亞海洋項目經理周薇説,協定生效前不會具有法律效力,可能造成有關保護和可持續利用海洋多樣性的各種措施更難落實,要到2030年保護全球至少三成海洋等目標也有挑戰。
她説,大量科學研究證明,海洋保護區能重建海洋生物多樣性,恢復和維持海洋生態系統服務,包括碳吸收和儲存能力、提供漁業資源等,同時加強物種、種羣和生態系統應對氣候變化和其他累積影響的能力。
“國家管轄範圍以外的海洋生物和生態系統好像距離我們十分遙遠,相關認知有限,但海洋是相互連通的,我們的日常生活以及未來發展,與海洋有着密不可分的關係。”
保護海洋有非常強的政治動力
弗羅斯特説,科學界一致認為必須儘快拯救海洋,而批准協定只是第一步,協定若延遲生效,影響深遠。但他有信心他國很快會批准協定,避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花了約12年才批准的歷史重演。
“協定擁有非常強的政治動力,也引起媒體的廣泛關注。無論從政治或公共利益的角度,海洋現在的地位,比幾十年前要高得多。”
周薇説:“假使協定能如多方期待,在2025年生效,到時要實現到2030年保護至少三成海洋的目標,也只有不到五年的時間。時間越是緊迫,越需要各國儘快推進協定的生效與實施。健康的海洋,須要立即行動,共同守護。”
弗羅斯特説,全球包括新加坡的海洋研究員會繼續努力,為協定提供最新且優質的科學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