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與五國籤航空服務協定 擴展航空網絡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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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與五個國家包括瑞士、古巴、多米尼加共和國、哈薩克斯坦及非洲國家塞舌爾,簽署航空服務協定,擴展航空網絡。
新加坡民航局星期一(10月28日)發文告説,民航局是在上週于吉隆坡舉辦的國際民用航空組織航空服務談判活動(ICAO Air Services Negotiation Event)上,簽署上述五個協定。
我國目前與古巴沒有航空服務協定。新協定將允許兩國的航空公司不限客運量、次數和路線地運營航班。
根據文告,我國與哈薩克斯坦(Kazakhstan)原有的協議只允許兩國的航空公司開通往返兩地的直飛航班。新協定將允許航空公司開通有中轉的航程,目的地也不限新加坡和哈薩克斯坦。航班日後也不限機種、客運量和航線。
我國也更新了與瑞士、塞舌爾(Seychelles)和多米尼加共和國(Dominican Republic)的航空服務協定。我國分別在1969年、2012年和2016年與這三個國家簽訂了航空服務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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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整的協議可更好地迎合當前航空業的需求。這包括更新行政程序,以刪掉過時的條規,推進商業合作。其他條款包括讓航空公司與陸地交通供應商合作,提供多式聯運的安排。
文告指出,新加坡航空公司和瑞士國際航空公司目前每週有14趟航班往返新加坡和瑞士。我國目前雖和古巴、多米尼加共和國、哈薩克斯坦和塞舌爾沒有直飛航班,但各方簽訂的航空服務協定意味着,他們有意擴展網絡,制定條件以在準備好時,開通航線。
民航局局長韓國元説,航空服務協議奠定了基礎,加強新加坡和這五個國家的航空銜接,促進經濟和人文聯繫,也將提升新加坡作為全球航空樞紐的地位。
我國目前與超過140個國家和地區有航空服務協定,當中超過80個屬開放天空協定(Open Skies Agreement),給予簽署國更多自由去決定往返兩國的航線和航班趟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