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定價政策對公用事業和交通業影響最大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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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定價政策給公用事業和交通等關鍵領域帶來不成比例的衝擊,這些影響之後會通過生產關聯網絡逐步擴散到更廣泛的經濟中。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星期一(10月28日)發佈的《宏觀經濟評估》收錄一篇關於碳定價政策對亞洲影響的特別撰文。文章指出,碳定價在亞洲的採納程度並不如世界其他地區那樣廣泛,部分原因在於落實存在挑戰,以及市場對政策潛在影響的擔憂。
在亞洲,各國採用的碳定價政策各不相同,其中最常見的機制是排放交易體系(Emission Trading Scheme,簡稱ETS)。實施這個機制的國家包括中國、日本、韓國和印度尼西亞。
排放交易體系是一種合規市場的機制,這一般上由政府針對不同的行業,每年制定温室氣體排放的總量上限,並經由逐年遞減的方式,督促企業減排。
碳税導致成本上漲 或波及關聯企業
相比之下,碳税政策在亞洲不那麼廣泛使用,但市場對採用這類措施的興趣有所提高。例如,日本在2012年實施碳税,但碳税價格依舊非常低,每公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為2美元左右(約2.65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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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碳市場聯盟成立 旨在擴大獲取及供應碳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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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是亞細安國家中第一個實施碳税的國家。我國於2019年推出碳税,2019年至2023年期間,徵收每公噸5元的税額。印尼則從2022年起對燃煤電廠徵收每公噸3萬印尼盾(約2.52新元)的碳税。
為加速減排,自今年起,我國分階段上調碳税,2024年和2025年每公噸的税額增至25元,目標是到2030年增至每公噸50元至80元。
報告指出,若看亞洲九個市場(中國大陸、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香港、韓國、日本和新加坡)的情況,公用事業領域排放大量二氧化碳,佔了總碳排放量約80%。這意味着,這個領域繳付的平均有效碳税率最高。在這之後是交通領域,尤其是航空業和船運業,它們須交付的碳税第二高。
碳税對上述領域的衝擊最大,這些業者或許會把成本上升轉嫁給上游領域,以致其他行業也受到非直接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