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禁令闖機場找乘客運金 孟加拉男子認罪監六天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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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樟宜機場招徠被禁止進入機場,孟加拉男子卻未遵守禁止令,擅闖機場離境區要求乘客幫忙攜帶金鍊回國,被判坐牢六天。
35歲的被告布伊揚(Bhuiyan Md Robius Sani)面對兩項擅闖的罪名,他承認其中一項,法官將另一項納入考量後,星期一(10月28日)在國家法院判他入獄抵罪。
這起事故發生在2023年10月27日晚上11時30分,地點是樟宜機場第三搭客大廈的離境區。
案情顯示,被告曾因在樟宜機場招徠,而在2023年9月12日接到機場發出的禁止令,禁止他進入機場直到2024年9月11日。
同年9月25日,被告卻違反禁止令,因此再接到第二份禁止令,這次則禁止他進入機場直到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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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這兩份禁止令,被告除了旅行外不準進入樟宜機場。若他再次違反禁止令進入機場,可能因擅闖而被控上法庭。被告明白當中的條例,並簽署這兩份禁止令。
已簽署兩禁止令 被告明知故犯
不過,儘管如此,被告卻再次違反禁止令;事發當天來到機場離境區,打算要求前往孟加拉的乘客幫忙攜帶金鍊和手機等物品回國。
一名執勤的大廈經理目擊被告的行為,看見他將裝有金鍊的袋子交給一名孟加拉乘客。經理對被告進行檢查,發現被告的禁止令後報警。
控方指出,被告的行為對樟宜機場集團造成滋擾,也對樟宜機場的聲譽帶來負面影響。此外,被告多次違反禁止令,因此有必要給予阻嚇性懲罰,促請法官判他一週至兩週的監禁。
根據刑事法典,若擅闖罪名成立,違例者可被判坐牢長達三個月,或罰款最高1500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