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涉貪污圖利案再押兩個月 將在看守所跨年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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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被羈押即將屆滿兩個月,台北地方檢察署申請延長羈押,台北地方法院星期五(11月1日)召開延押庭,裁定柯文哲延長羈押兩個月,到明年1月5日。
京華城是台北市區一家購物中心。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期間,京華城的容積率被允許從560%大幅調高至840%,因此被指在圖利京華城改建案廠商威京集團。
台北地檢署偵辦此案,8月底發動數波搜索約談,並於9月5日申請羈押禁見柯文哲獲准。由於羈押期限將至,檢察官上週向台北地院申請延押柯文哲。法院原訂星期四(10月31日)召開延押庭,由於颱風康妮襲台,台北市停班停課,推遲至星期五開庭,並提訊在押的柯文哲。
延押庭星期五上午召開,歷時約兩個半小時,期間檢、辯攻防不斷,柯文哲也再次否認圖利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
台北地院當天下午公佈裁定結果。法官認為,柯文哲涉《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另依卷內事證,尚有共犯未到案,且有犯罪事實待檢方繼續釐清,因此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裁定自11月5日起延長羈押兩個月,至明年1月5日。
延伸閲讀
涉京華城案被羈押禁見 朱亞虎認罪李文宗否認收賄 在檢廉發動搜索之前,疑似經手不法資金的柯文哲前隨行秘書許芷瑜,突然飛往日本求學,滯留日本兩個月至今未歸。檢方上星期依違反《政治獻金法》等罪,將她列為被告,並且發佈通緝、註銷護照。
延押裁定公佈後,台北地院外有零星的柯文哲支持者在場聲援,並高呼“台灣的選擇柯文哲”等口號。台灣民眾黨則通過聲明表達遺憾和憤怒,批評檢方仍提不出足夠證據起訴柯文哲,“有證據就起訴,沒證據就放人”。
聲明更強調,民眾黨支持辯護律師團依法為柯文哲提出抗告,循司法救濟管道,還柯文哲人身自由。
然而,柯文哲向民眾黨請假三個月,期限也將在11月底到期。這份聲明並未説明後續是否有代理黨主席。
雖然民眾黨至今依然由“緊急應變小組”共同領導,但黨代表選舉將於12月7日舉行,攸關黨內權力與決策層的變動,黨主席若仍缺位,恐將打擊支持者信心。
除柯文哲之外,目前全案在押被告當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應曉薇助理吳順民的羈押期都已滿。
除了吳順民獲新台幣500萬元(約21.6萬新元)具保停押,即用交保的方式換取停止羈押,其餘三人都被檢方申請延押,並獲法院裁準,延押到12月底。
另外,前柯文哲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威京集團旗下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皆於9月28日被裁準羈押禁見,應於11月28日羈押期滿。由於兩人為全案關鍵人物,是否延押或具保,預料也將引發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