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野豬氾濫致人傷亡 專家建議修法食用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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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南京、雲南等地發生多起和野豬相關的傷亡事件。中國專家建議,可修改現行有關法律,將經檢疫合格的獵捕野豬用於食用。
根據澎湃新聞報道,近年來中國多地曾出現野豬肇事、致害的情況。一頭野豬上星期日(10月27日)侵入南京南站至紫金山東站間的高鐵聯絡線,與通過列車相撞引發人員傷亡事故,再次引發輿論對野豬問題的關注。
中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野豬防控專家組成員、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種羣調控委員會主任王洪傑星期五(11月1日)受訪時説,現在野豬越來越多,除了缺少天敵、自身繁殖能力強以外,在種羣調控中還有以下問題:一是調控手段落後,絕大多數地方都是籠捕或者網捕,效率低下;二是野豬不能食用,影響了羣眾獵捕的積極性;三是沒有穩定的資金保障;四是種羣調控機構或者獵捕隊不適應工作需要。
中國林科院自然保護地研究所所長金崑指出,隨着近些年來保護取得成效,野豬的數量在快速增長,棲息地的範圍也在逐步擴展,與人類生產生活區域重合的越來越多。
針對當前野豬種羣防控存在的難點問題,報道引述專家建議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防控野豬危害綜合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應當由同級人民政府設立並由主管負責同志任組長,以便發揮應有的作用,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專家認為,槍獵是目前最有效和最安全的獵捕方法,但在獵槍保管、使用上不同部門之間還有不同的意見。
此外,專家還認為,當前重要的問題是要解決獵捕的野豬如何利用,包括出售和食用,以獲取一定的經濟收益來彌補防控和調控資金的不足。
報道指出,中國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的《野生動物檢疫辦法》(農業農村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第656號公告),對獵捕的野豬等野生動物如何檢疫已經有明確規定,為野豬的出售、食用解決了一個技術難題。
專家建議,可修改現行有關法律,將經檢疫合格的獵捕野豬用於食用,“這符合向森林要食物、要蛋白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