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幫女兒拍照 無照操作無人機遭罰款 | 聯合早報
zaobao
為了給女兒拍照,46歲男子在距離實裏達空軍基地五公里的區域內無照操作無人機,結果七分鐘後就遭民航局偵測到,星期五(11月1日)被判罰款4000元。
事發地點距離空軍基地五公里內
來自菲律賓的被告費爾南德斯(46歲)承認一項牴觸航空法令的控狀。
這起事件發生在2024年5月29日下午6時許,地點是宏茂橋鎮東公園(Ang Mo Kio Town Garden East)。
案發時,被告是一名高級船舶電機工程師,擁有一架重達249克的DJI迷你無人機。
事發當天,被告帶着女兒抵達事發地點後,開始啓動操作無人機,用於拍攝女兒和周邊景色的視頻與照片。
延伸閲讀
[全島各處無證操作無人機 視頻製作公司被罰3萬元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0_17_714101)
[在國家法院周圍操作無人機 51歲男子罰6000元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8_22_702351)
約七分鐘後,新加坡民航局行動指揮中心偵測到事發區域有人操作無人機,在高空中飛行約一分鐘。該地點與實裏達空軍基地相距4.14公里。
兩名輔警隨後被派往事發地點進行調查。兩人抵達後,發現被告拿着無人機操控器,正在操作無人機。
被告隨之承認是這架無人機的主人與操作者,他沒有飛行無人機的許可證。
被告稱,知道無人機的重量較輕不需要註冊,但不知道其他關於操作無人機的規定,因此以為可以隨時操作無人機。
根據航空條例,被告在沒有獲得相關許可證的情況下,在距離實裏達空軍基地五公里內,為了娛樂消遣操作飛行無人機,因此觸法。
被告沒有聘請代表律師,他向法官求情時表示,已經知道錯誤,並準備好繳付罰款,懇請法官從輕發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