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銀行和Singpass户頭 近兩個月至少74人被控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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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2400元將Singpass户頭“交給”不法之徒後,被用來開設兩個銀行户頭接收詐騙所得,一被告被判坐牢八個月,以及被令上繳所得到的2400元報酬。
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一(11月4日)發文告説,今年9月9日至11月1日之間,至少有74人因牴觸貪污、販毒和其他嚴重犯罪(沒收利益)(修正)法令和濫用電腦(修正)法令被控上法庭。這74人介於18歲至59歲,分別為59名男子和15名女子。
調查顯示,這些人被指放棄或出售銀行户頭、Singpass的身份驗證信息,使犯罪團伙得以進行洗錢活動。一些人涉嫌欺騙銀行開設户頭,並將提款卡和網絡銀行的身份驗證信息交給身份不明的人。 另一些人則涉嫌非法公開他們的Singpass資料,使犯罪集團能夠濫用他們的身份開設銀行户頭。
去年通過的濫用電腦(修正)法案以及貪污、販毒和其他嚴重犯罪(沒收利益)(修正)法案,涵蓋新的罪行,以加強取締濫用銀行和Singpass户頭的行為,並打擊錢騾活動。這兩項修正法令今年2月8日生效。
警方在文告中分享兩起最近結案的案件,其中一名被告為了賺“快錢”,以2400元的價格將Singpass户頭交給一名身份不明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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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資料過後被用來開設兩個銀行户頭,共接收33萬7000元的款項。當中,11萬4000元是來自21名詐騙案受害者的損失。被告被判坐牢八個月,所得到的2400元也需要上繳。
在另一起案件中,一名被告被指交出自己的線上銀行户頭資料和一次性密碼(OTP)給另一人,以換取1000馬幣(約301新元)。這導致他的户頭被用來接收超過16萬元的犯罪所得。被告最終被判坐牢六個月,並罰款306元。
在這之前,警方曾在9月8日發文告説,40人因涉嫌參與和詐騙有關的洗錢活動被控上法庭,這是兩項修正法令今年2月生效後,首次有人被控。
警方提醒公眾,切勿向陌生人透露個人的Singpass資料、密碼或雙重身份驗證(2FA)信息,不要讓陌生人操作和控制自己的户頭,也不要使用自己的賬户為他人收款或轉賬。公眾也不應以任何方式提供他人的Singpass身份驗證信息。
警方也説,當局嚴厲看待涉及詐騙,或協助不法之徒洗錢的行為,違例者將被繩之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