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法官吳亦涵 明年1月出任副總檢察長 | 聯合早報
zaobao
最高法院法官吳亦涵獲尚達曼總統委任,明年1月出任副總檢察長,任期兩年。
總理公署星期一(11月4日)下午發文告,宣佈這項消息。吳亦涵將於2025年1月1日卸下法院的職務,同日出任副總檢察長。
總檢察長黃魯勝隨後通過文告,對吳亦涵出任副總檢察長表示歡迎。他指出,吳亦涵除了是最高法院法官,也曾是新加坡管理大學楊邦孝法學院院長。
“吳亦涵對新加坡的司法制度有廣泛認識,在許多法律領域擁有豐富的經驗,還曾數次以‘法庭之友’(amicus curiae)的身份,在最高法院上訴庭處理的案件中提供意見。他出任副總檢察長將有助於推進總檢察署的工作,我期待與他合作。”
總檢察署目前有三名副總檢察長,分別為余文正、戴偉雄和洪清福。
延伸閲讀
[黃魯勝重新受委為總檢察長
](https://www.bdggg.com/2023/zaobao/news_2023_01_17_582556)
吳亦涵原本於2022年7月1日,受委任為最高法院司法委員,過後於2023年10月1日出任最高法院法官。
此前,他在2008年至2014年,服務於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院;2014年至2022年則服務於新大楊邦孝法學院,並於2017年以35歲之齡出任院長,是新大曆來最年輕的院長。
加入學術界之前,吳亦涵在最高法院擔任過法律秘書和助理主簿。他在2011年獲得律師資格,10年後受委為高級律師,專門處理同金融、證券、銀行相關與複雜的商業案件,以及涉及公司破產、知識產權與侵權賠償的案件等。
吳亦涵目前也是新加坡司法學院和新加坡法律教育學院的董事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