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吉知馬私宅持械搶劫案 又一馬國男子面控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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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吉知馬區一私宅11人遭持械匪徒搶劫超過434萬元一案,繼五名馬來西亞籍嫌犯被控後,又有一名馬國男子面控。
這起持械搶劫案發生在2024年4月18日凌晨2時許,地點在阿爾柏王園(King Albert Park)一個豪宅裏,超過五名男性匪徒搶劫11名25歲至45歲的男女,被搶走的財物總值約434萬元。
新加坡警察部隊展開調查後發現,嫌犯在警方接到報案不久就潛逃到馬來西亞。國家法院之後發出逮捕令,在馬來西亞皇家警察合作下,兩名馬來西亞籍的涉案男子吳文桐(28歲)和莫哈默陶菲克(Muhammad Tauffiq bin Ahmad Fauzi,32歲)先後在馬國落網,被引渡回新加坡後在5月2日被控。
另外三名馬國涉案男子事後也落網,在今年5月在國家法院面控。這三人是莫哈默哈希(Mohd Hashim Bin Ismail,49歲)、莫哈默哈米敦(Mohd Hamidon Bin Ahmed,47歲)和卡爾蒂克(Kartik Palaniappan,32歲),他們各面對一項結夥持械搶劫的罪名。
繼五人被控後,又有一名涉案的馬國男子黃志山(33歲)被控,他星期二(11月5日)在國家法院面控,也面對一項結夥持械搶劫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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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顯示,4月18日凌晨約2時零5分,黃志山與原有五名被告和他人涉嫌持巴冷刀和棒球棍,在阿爾柏王園搶劫六名男女共約434萬1328元的財物。
黃志山和同夥也被指非法禁錮這六人和另外五人,但控狀沒有列出另外五人的損失。
星期二被控後,控方申請將黃志山還押一週,期間可被帶出,以協助警方調查。
法官批准控方的申請,黃志山的案件展期至11月12日過堂;其餘五名被告的案件目前仍處在審前會議階段。
若結夥持械搶劫的罪名成立,違例者可被判坐牢長達20年,以及多達24下鞭刑(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