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促黨系統犯罪逾百人 台內政部:依法查處聲請解散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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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內政部説,統促黨系統性、組織性為中國大陸在台發展組織、接受大陸資助介入選舉、破壞台灣治安及社會秩序等,將依政黨法查處,並聲請憲法法庭解散。
台灣內政部星期三(11月6日)在官網發佈新聞稿稱,針對媒體報道統促黨幹部涉收大陸7400萬元新台幣(305.92萬新元)介入台灣選舉,檢察機關已依反滲透法起訴。
台灣內政部稱,統促黨系統性、組織性為大陸在台發展組織、接受大陸資助介入選舉、破壞台灣治安及社會秩序、侵害人民身體自由及集會權利,顯有危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情形,該部門將依政黨法查處,掌握事證聲請憲法法庭解散。
台灣內政部表示,統促黨所涉犯罪型態廣泛,遍及危害台灣安全、社會秩序、妨害選舉、組織暴力、槍炮彈藥等罪,其中違反台灣的國家安全法案件五件、反滲透法一件、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一件、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一件,共計八案,11人。
台灣內政部指出,2010年至2024年間,各警察機關以“治平專案”,查獲統促黨員涉違反刑法、社會秩序維護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有關殺人、強盜、跨國人口販運、傷害、聚眾鬥毆、妨害自由、恐嚇取財、妨害公務等罪,高達134人。
台灣內政部在新聞稿中稱,統促黨系統性、組織性犯罪,已嚴重危害台灣安全、社會穩定及選舉公正性,憲法雖保障人民有組織政黨的自由,但政黨的組織及運作應符合民主原則,並以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為要旨。
台灣內政部最後説,依憲法增修條文及政黨法規定,政黨的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的存在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者為違憲,主管機關得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解散。
據《自由時報》報道,統促黨發言人張孟崇與擔任中央執行委員的洪姓妻子,被控12年來收受大陸國台辦等單位約7400萬元新台幣金援,並接受大陸指示,在其主持的廣播節目及抖音、臉書及YouTube等網絡平台,為特定候選人、政黨宣傳等。台灣嘉義地檢署星期一(11月4日)依反滲透法等罪嫌將兩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