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行駕駛撞死英籍腳踏車騎士 男子被控七罪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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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開車逆行撞死英國籍腳踏車騎士,肇事後也未停車查看徑直離開,星期三(11月6日)被控七項罪名。
這起致命車禍發生在去年12月19日清晨約5時許,地點在尼誥大道往基裏瑪路方向的路段,死者是45歲的英國籍男子巴斯拉·拉詹星(Basra Rajan Singh)。
34歲的被告陳永仁(譯音)星期三在國家法院被控七項罪名,包括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肇事後未停車和未協助傷者等。
控狀顯示,被告在事發當天朝往基裏瑪路方向的路段逆行,與騎着腳踏車的死者相撞,導致對方因傷重不治。
涉妨礙司法調查 未為死者提供援助
被告也被指在事故發生後,沒有停下車和為死者提供援助,也未經警員授權就移動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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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被告也涉嫌妨礙司法公正,在明知自己涉及交通事故的情況下,仍躲避警方,導致警方調查被拖延。
被告星期三出庭面控,並已聘請代表律師藍國慶(Templars Law LLC)。案展至12月2日過堂,他目前以1萬5000元保釋在外。
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若罪成,被告可被判最長八年監禁及吊銷駕照10年。
發生交通事故後,沒有為傷者提供救援,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3000元罰款,最長12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妨礙司法公正若罪成,可被判坐牢長達七年,罰款,或兩者兼施。
驗屍庭早前針對死者的死因發表研訊結論時透露,死者在案發當天清晨外出運動,在案發路段的第三條車道騎着腳踏車。在途中遇到一輛汽車迎面駛來,死者閃避不果,被撞飛在地,送院後宣告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