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人使用簡化程序辦離婚 僅8%進入訴訟程序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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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家事司法法院推出簡化離婚程序後,越來越多人選擇這種快捷、低成本的方式辦理離婚,只有約8%的離婚申請,最終進入訴訟程序。
大法官梅達順星期四(11月7日)在第四屆亞洲家庭研討會上發表演講,主題為“新加坡家事司法體制的變革”。他指出,家事司法法院程序改革旨在鼓勵和最大程度地促進當事人友好解決爭議。
他説,最顯著的變化是引入簡化離婚程序,允許當事人就所有離婚相關事宜,以及附屬事項達成共識。由於不需要當事人出庭,簡化程序要比原有的程序更快,且成本更低,推行以來取得顯著成功。
簡化離婚程序去年使用率已提高至66%
他指出,自2015年推出簡化離婚程序以來,使用率大幅提升,從最初的24%,提高至去年的66%。
“這顯示調解和輔導在家庭案件中非常有效……在處理家庭問題時,我們應儘量避免訴諸司法程序,只有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才尋求司法介入。”
延伸閲讀
[家事司法法院明年起大幅簡化離婚司法程序
](https://www.bdggg.com/2023/zaobao/news_2023_09_14_633189)
[家事司法法令修訂條文生效後 加大法院力度更快應對需求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9_04_705032)
他説,另兩項重大的程序改革,包括推行家事司法條例,以及側重早期法院介入和分類處理的新程序,以更好地瞭解特定案件的管理需求。
家事司法條例的實施簡化了程序,方便非專業人士理解和使用,同時加強了法官主導的家庭訴訟程序。
自2023年12月起,當事人必須聯合提交分類處理清單,讓法院初步瞭解案件的具體需求。當事人及代表律師還須參加治療式司法會議,法官將把合適個案分配到團隊程序(Teams Track)中。
由調解法官、審案法官和法院家庭專家組成的跨領域團隊,將進行更針對性和個性化的管理,例如更靈活地運用調解和輔導,以及把當事人轉介到合適的支援服務和項目。
大法官上個月在家事司法法院的10週年慶祝活動上,為治療式司法(Therapeutic Justice)模式主持推介儀式。
治療式司法是由法官領導的法律流程,讓當事人和代表律師同其他專業人員合作,根據法律框架為家庭糾紛尋求及時和持久的解決方案。
內政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政務部長孫雪玲,在研討會閉幕禮上致辭説,當夫妻組建自己的家庭,成為孩子的依靠時,社會及家庭發展部也會通過親子課程和資源等方式,支持他們履行父母職責。
其中一項資源,是由社會及家庭發展不與社會領域專業人士共同開發的“親子互動規範”指南,為專業人士提供適當的家庭實踐和界限,幫助他們與父母互動並指導他們建立良好的親子關係,支持孩子健康成長。
根據報道,過去有男子因為“越界”,比如為女兒按摩或一起洗澡時非禮或性侵女兒而被判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