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內長:居家服刑計劃不適用於納吉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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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訊)馬來西亞內政部長賽夫丁説,政府計劃制定的居家服刑法案不適用於死囚、重犯,或已被定罪的囚犯,因此前首相納吉並不符合居家服刑的資格。
賽夫丁星期四(11月7日)在國會為2025年財政預算案進行部門總結時説,政府計劃在明年推行的居家服刑法案,旨在解決拘留犯問題,並舒緩監獄擁擠的情況。
他説,這項法案僅適用於涉及輕型罪案、暫時羈押,或在等待審判的嫌犯。“已被定罪的人並不符合(居家服刑)資格。”
他指出,當局將賦予法庭裁量權,以批准一些被延長扣留的嫌犯在住家拘禁。不過,只有面對輕微罪狀的嫌犯才符合居家服刑的資格;任何涉及監禁10年以上、終身監禁或死刑等嚴重罪行的犯人都不符合居家服刑的條件。
馬國政府之前宣佈有意為居家服刑立法,被各方質疑是在為納吉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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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賽夫丁重申,除非有國會議員在法案提呈時提出要求,否則根據目前的構想,居家服刑計劃並不適用於納吉的情況。“如果之後有國會議員認為,即使是被定罪者也可被考慮,屆時我們再決定。”
納吉2022年8月因挪用一馬公司前子公司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約1273萬新元)案罪名成立,被判監禁12年。服刑期間,納吉向國家元首申請全面特赦,獲准刑期減半至六年。他目前爭取居家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