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指畢丹星指示辣玉莎繼續撒謊 供詞才會前後矛盾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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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辣玉莎向國會重複謊言卻沒代為澄清,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錄口供時稱因為當下不知道她是否已告訴父母性侵經歷,但在庭上卻説交代與否已不重要。控方認為是畢丹星指示辣玉莎繼續撒謊,供詞才會前後矛盾。
2021年8月3日,辣玉莎參與國會辯論時捏造陪性侵受害人報案經歷,對警方作出不實指控;10月4日她重複謊言,直到11月1日才坦承真相。
審訊期間,畢丹星曾説,辣玉莎首次撒謊後,決定何時要她澄清謊言,一個重要前提是她必須先告知父母她被性侵的經歷。但當她重複謊言把事情越弄越糟後,這個先決條件就變得不再重要。
高級副檢察長洪清福星期五(11月8日)盤問畢丹星時,拿出他之前給警方的口供,對比兩者的不同。
在這份口供書中,畢丹星提到2021年10月4日當天,他想過代辣玉莎澄清,但因不確定她是否已與父母溝通所以沒那麼做,以免造成她家人難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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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丹星案審結 明年2月17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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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洪清福提問這個先決條件是不是已經不重要了,畢丹星答他指的是10月4日晚上。
由於辣玉莎是在10月4日中午重複的謊言,洪清福聽了答案後反問,難道還得等上幾個小時才變得不重要?畢丹星答,並不是幾個小時的問題。
洪清福接着問:“那是幾分鐘?”畢丹星答:“不是幾分鐘。”
同樣圍繞着10月國會開會時發生的事,控方指畢丹星沒有要辣玉莎在10月5日,即重複謊言隔天就澄清,是因為他在10月3日與對方見面時,便清楚她還沒準備好説實話,所以畢丹星就引導她繼續隱瞞。
畢丹星不同意,他稱是因為距離他得知謊言後,有一段時間沒向辣玉莎跟進這件事,此外他當時正專注於準備國會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