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尤丁誹謗罪成 須賠償林冠英41萬元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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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綜合訊)馬來西亞吉隆坡高庭裁定,前首相兼國民聯盟主席慕尤丁誹謗罪名成立,須賠償135萬令吉(約41萬新元)給民主行動黨全國主席林冠英。
根據訴狀,慕尤丁被指於去年3月9日、11日及12日發表誹謗言論,説林冠英在擔任財政部長期間,取消富商賽莫達的阿布卡里基金會(Al-Bukhary)的免税待遇。
阿布卡里基金會是一個慈善組織,旨在幫助回教徒解決經濟與福利問題。
林冠英在訴狀中稱,慕尤丁的言論含政治動機,旨在影射他濫權,並將他描繪成種族主義者、反馬來人及反回教。
司法專員羅茲瑪華星期五(11月8日)宣讀判決時説,在審訊過程中,林冠英堅持他從未撤銷阿布卡里基金會的免税待遇,證人也證實林冠英未發出相關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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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取消富商基金會免税待遇 林冠英起訴慕尤丁誹謗
司法專員認為,慕尤丁未查證事實,就發表毫無根據的言論。“這不僅是虛假言論,也可能對多元社會帶來風險。”
法庭下令慕尤丁向林冠英賠償135萬元,另須支付5萬令吉堂費。慕尤丁也須立即從社交媒體賬號撤回三則誹謗言論,並禁止重複有關言論。
慕尤丁沒有出席星期五的審訊。他之後在臉書貼文説,儘管他尊重法庭的裁決,但他仍對這項結果感到失望。
慕尤丁認為他的言論不構成誹謗,已指示律師提出上訴。他也稱自己有充分的辯護理由,並認為賠償金額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