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丹星案審結 明年2月17日裁決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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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決定不傳召其他證人,歷時13天的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涉嫌作偽證案星期五(11月8日)審結。控辯雙方原本無法同意何時提呈結案陳詞,法官最終做出折中安排,並定2025年2月17日發表裁決。
畢丹星在星期五上午繼續接受控方盤問,這是他表面罪名成立後,第四天上證人欄答辯。
案件牽扯出另一場“羅生門”
這起涉及盛港集選區前議員辣玉莎與畢丹星各執一詞的案件,在控方完成對畢丹星的盤問之際,又牽扯出另一場“羅生門”——畢丹星與劉程強,到底是誰在撒謊或記性不好?
畢丹星連同工人黨主席林瑞蓮於2021年10月11日去見前黨魁劉程強,控方指對於這次會面的談話內容,畢丹星的説辭與劉程強有很大出入,包括是誰提議要辣玉莎向國會道歉,以及有沒有告訴劉程強,辣玉莎早就向工人黨三名領導坦承撒謊。
被控方傳召為證人的劉程強日前上庭供稱,畢丹星和林瑞蓮上門找他時,沒有透露他們早在辣玉莎首次向國會撒謊幾天後就知情,劉程強是在2023年8月才得知此事。當控方問及他知道後的反應,劉程強説他不明白畢丹星等人為何花這麼長時間才揭露實情。
延伸閲讀
[控方:紀律委員會調查撒謊事件 畢丹星等人求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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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畢丹星指示辣玉莎繼續撒謊 供詞才會前後矛盾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1_09_718968)
畢丹星的説辭卻與劉程強不一樣,甚至出現反覆情況。他星期三(6日)接受高級副檢察長洪清福盤問時稱,不記得自己有否告訴劉程強他何時知道辣玉莎撒謊。到了星期五早上的審訊,畢丹星則説他有告訴劉程強。
當被追問他與劉程強之間,到底誰説的才是真話,畢丹星堅持立場,並解釋他與劉程強向來是開誠佈公的關係,因此他相信自己在見到劉程強時,會把早知道辣玉莎撒謊一事告知對方。
洪清福問:“所以你是指劉程強撒謊?”
畢丹星答:“我不會這麼説,這只是記憶的問題。”
控方在星期五中午休庭之前,完成對畢丹星的盤問。陳樂熊法官詢問辯方是否打算傳召其他證人,安德烈律師回應:“我們午餐後再説。”
下午開庭後,安德烈對畢丹星做重新引證,讓畢丹星澄清過去幾天被盤問時給出的一些答案。畢丹星解釋,他沒有指示辣玉莎回覆警方要求問話的電郵,並非因為他擔心辣玉莎會向警方“爆料”,而是因為他堅持國會與行政權力分立的原則,他也不擔心辣玉莎對外道出工人黨領導早知道她撒謊一事。
辯方的重新引導答辯不到半小時就結束,安德烈尋求畢丹星的指示後告訴法官,辯方不會傳召其他證人。
法官接着讓控辯律師提議提呈書面結案陳詞的日期,結果雙方為此意見不合。洪清福認為,只須五週時間就可交上陳詞,但安德烈以忙於其他案件和律師放假為由,要求九個星期準備陳詞,以及要到明年2月中才提呈書面回應。
法官最終定明年1月13日為雙方提交書面結案陳詞的日期,同月31日則提呈書面回應。法官也定2月17日開庭發表裁決。
如果畢丹星罪名成立,法官跟着會要求控辯雙方提交判刑和求情陳詞。控方早前已表明立場,畢丹星若罪成,控方將要求法庭對每項指控處以罰款。根據相關法律條文,向國會特權委員會給偽證者可被判罰款最高7000元,或監禁最長三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