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興誠反控國台辦主任宋濤及發言人陳斌華恐嚇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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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聯電前董事長曹興誠上月被中國大陸列為台獨頑固份子,他星期一(11月11日)向大陸國台辦主任宋濤和發言人陳斌華提出刑事自訴,反控兩人犯恐嚇危害安全罪。
在解放軍展開聯合利劍-2024B圍台軍演當天,中國大陸國台辦10月14日宣佈,將曹興誠和台灣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列為台獨頑固分子,並對二人和台灣民間防衞組織“黑熊學院”實施懲戒。
陳斌華説,中國大陸決定禁止沈伯洋、曹興誠及其家屬進入大陸、香港和澳門,絕不允許其關聯企業和金主在大陸謀利,並將終身追責。
綜合台灣《聯合報》、Newtalk新聞和菱傳媒等報道,曹興誠星期一在律師陪同下召開記者會。他表示將以法治手段回應中國大陸蠻橫恐嚇行為,對宋濤和陳斌華提出刑事自訴,指控兩人違反台灣《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記者會結束後,曹興誠的委任律師立即前往台北地方法院提告。
曹興誠在會上説,大陸每天派軍機軍艦侵門踏户,破壞台海穩定。他透露,自己已放棄新加坡國籍且恢復台灣籍兩年,有義務反對大陸侵略。
延伸閲讀
[中國大陸將沈伯洋曹興誠列為台獨頑固分子 懲戒二人和黑熊學院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0_15_713608)
曹興誠也説,大陸對他羅織罪名是顛倒黑白,恐嚇令人心生畏懼,因此已經觸反台灣《刑法》。
問及台灣是否對大陸官員有管轄權,出席記者會的律師鄭文龍解釋,陳斌華透過大陸國台辦記者會發布訊息,讓在台灣的曹興誠感到恐懼,這就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根據最高法院相關見解,台灣法院對這種案件是有管轄權。鄭文龍也説,他當天就會去台北地方法院遞出自訴狀,未來如果宋濤和陳斌華沒有到案,法院就可以發佈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