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政府修訂法令 更好協助打擊跨國罪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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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部提呈的刑事案件相互協助(修正)與其他事項法案星期一(11月11日)在國會進行二讀辯論,修訂內容將讓執法單位能更好地同其他國家的夥伴單位合作,打擊跨國罪案。
根據刑事案件相互協助(修正)法案,我國執法單位將能向個人錄取口供,以協助調查海外罪案,不必等到相關國家的執法單位啓動刑事法律程序。新加坡也將能協助辨認、凍結、扣押或充公打算被用於進行海外罪案的資產。
此外,除了法庭發出的充公令,新加坡也將能執行由主管機關發出的海外充公令。發出這類充公令旨在追回和沒收同海外罪案相關的付款或資產。
律政部兼交通部政務部長穆仁理在為法案進行二讀辯論時指出,信託可被用於許多合法用途,例如接班人規劃、保護弱勢者及慈善捐贈等。但信託也可被罪犯濫用,隱藏資產受益人的身份,尤其是當信託被用作為複雜結構的一部分。
有鑑於此,律政部也將修訂信託人法令。根據法案,信託人除了必須收集同信託相關各方的信息,也必須收集有關信託的基本資料,例如信託的名稱及它的税務參考號、信託契約,以及信託管理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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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部的信託執行總監(Commissioner of Trust Enforcement)則將被授予權力,調查信託人法令第七部分相關的違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