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駁斥合作協議變相承認中國主權聲索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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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加達/新加坡綜合電)印度尼西亞與中國的海上共同開發合作協議被指變相承認中國在南中國海的主權聲索,印尼當局予以駁斥,並重申不承認中國相關主權聲索的立場。
印尼總統普拉博沃星期天(11月10日)結束對華國事訪問。據路透社和彭博社報道,兩國發表聯合聲明,表示就“在聲索重疊地區的聯合開發工作達成重要共識”。
消息引起外界關注,指印尼變相承認中國在南中國海主權爭端上提出的“九段線”主張。印尼外交部星期一(11日)發表聲明,強調相關合作必須根據雙方的法律條例框架落實,合作內容沒有任何一處可被理解為承認九段線。
“印尼維持大家都知道的立場,即這項聲索缺乏國際法律依據,並形同削弱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因此,在任何情況下,這項合作都不影響印尼在北納土納海的主權、主權權益和管轄權。”
當局説,合作內容預計涵蓋相關區域的漁業和漁業保護。印尼認為,合作的願景是為建立區域和平與友誼提供示範,並且將促進各方就“南中國海行為準則”達成協議。
延伸閲讀
中國外交部:願同周邊其他海上鄰國探討開展海上合作 [中印同意在“兩國主張重疊海域”共同開發合作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1_10_719236)
印尼外交部過去反覆指出,印尼不是南中國海的主權聲索國,與中國也不存在管轄權的重疊。
印尼不是南中國海主權聲索國,但其北納土納專屬經濟區內有一部分與中國的九段線南中國海主權聲張重疊。印尼上個月底指中國海警船未經許可進入北納土納海,一週內三次驅逐。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星期一在例行記者會上説,中方高度重視同印尼簽署有關海上共同開發合作文件,願同印尼一道努力,落實兩國領導人達成的重要共識,使有關合作成果早日惠及兩國和兩國人民。
林劍也重申,中國在南中國海的主權和相關權利“是在長期的歷史過程中形成的,具有充分的歷史和法理依據,符合國際法和國際實踐”。
不過,聯合聲明仍引起印尼前任和在任官員的不滿。分析師也認為,合作協議可能被解讀為印尼立場上出現轉為承認兩國的主權聲索出現重疊。
曾在海洋劃界事務上擔任總統特使的艾迪(Eddy Pratomo)告訴彭博社,即使只是以聯合聲明的形式提出,印尼單方面提出的“新立場”具有約束力。
“基於國際法原則,印尼如果要改變它的法律立場會遇到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