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部:社會資本不得兼併收購幼兒園 | 聯合早報
zaobao
中國教育部星期一(11月11日)明確,社會資本不得通過兼併收購等方式控制公辦幼兒園、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幼兒園不得作為企業資產在境內外上市。
根據中國教育部網站刊出的發佈會實錄,教育部有關司局負責人當天在相關新聞發佈會上介紹《學前教育法》時説,學前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的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學前教育是指由幼兒園等學前教育機構對三週歲到入小學前的學前兒童實施的保育和教育。
負責人介紹,學前教育法專設“幼兒園”一章,對幼兒園的規劃和舉辦作出規定。在規劃佈局上,規定以縣為單位制定幼兒園佈局規劃,科學配置學前教育資源;在農村構建以公辦幼兒園為主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在城鎮首期建設的居住區“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幼兒園,用於舉辦普惠性幼兒園,確保有效滿足需求的同時,避免資源浪費。在舉辦條件上,規定設立幼兒園應當具備組織機構和章程、有符合規定的園長、教師、保育員、衞生保健人員等工作人員,符合規定的選址要求、規模和班額標準、園舍、設施設備及户外場地等基本條件,確保規範舉辦。
在審批管理上,規定設立幼兒園應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依法審批,取得辦學許可證後,依法進行法人登記。在舉辦限制上,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財政性經費、國有資產、集體資產或者捐贈資產舉辦或者參與舉辦營利性民辦幼兒園。公辦幼兒園不得轉製為民辦幼兒園。社會資本不得通過兼併收購等方式控制公辦幼兒園、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幼兒園不得作為企業資產在境內外上市。
負責人強調,幼兒園提供托育服務是學前教育服務國家人口戰略,優化生育支持政策的重要舉措。實踐中,低齡幼兒自理能力更弱,需要的安全保障更高,幼兒園提供托育服務要堅持積極穩妥原則,既要助力減輕家庭負擔,又要避免不顧條件、一哄而上帶來安全和質量問題。
教育部方面還説,要促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規定發展學前教育堅持政府主導,以政府舉辦為主,大力發展普惠性學前教育。國家推進普及學前教育,構建覆蓋城鄉、佈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優質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明確學前教育實行政府投入為主、家庭合理負擔保育教育成本、多渠道籌措經費的投入機制。規定國家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有條件的地方逐步推進實施免費學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