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媒批菲海洋法:地地道道的惡法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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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總統小馬可斯上星期五(11月8日)簽署《海洋區法》和《羣島海道法》。中國官媒《人民日報》星期二(11月12日)發文稱其是地地道道的惡法,批評兩部海洋法是打着落實國際法的旗號,行違背國際法和國際關係準則之實,影響南中國海航行自由與安全,威脅地區和平穩定,加劇南中國海局勢複雜化。
文章説,菲律賓上述“兩法”是地地道道的惡法,將不可避免加劇南中國海局勢複雜化。中方採取必要措施維護自身主權權益合理合法,是維護南中國海和平穩定的正當之舉。
文章説,惡法之惡,在於其嚴重侵犯中方在南中國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海洋區法》將中國黃巖島和南沙羣島大部分島礁及相關海域納入菲方海洋區域,妄圖以國內立法形式固化南中國海仲裁案非法裁決。
文章強調,菲律賓領土範圍是由一系列國際條約確定的,從未包括中國黃巖島和南沙羣島的任何島礁。長期以來,菲律賓非法侵佔中國南沙羣島的多個島礁;擅自超越自身領土範圍,侵犯中國領土主權,是非法的、無效的。菲方執意推進《海洋區法》立法,再次暴露了菲方試圖通過操縱國內法律,竊取其在南中國海非法所得的真實目的,反映出其在南中國海擴張的野心。
文章還説,惡法之惡,在於其打着落實國際法的旗號行違背國際法和國際關係準則之實。《海洋區法》將南中國海仲裁案非法裁決作為菲方明確海洋界限的依據之一,是用謊言來掩飾謊言,用謬論來搪塞謬論。
延伸閲讀
[菲出台海洋法後 中國公佈黃巖島領海基線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1_11_719371)
文章説,南中國海仲裁案裁決受到國際社會普遍質疑,菲律賓未經中國政府同意,單方面提起國際仲裁,違反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中國在南中國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在任何情況下不受該非法裁決影響。菲方以南中國海仲裁案非法裁決為侵權挑釁行徑背書,掩蓋不了其在南中國海“擴權”的非法主張和行為。
惡法之惡,在於其影響南中國海航行自由與安全,威脅地區和平穩定,加劇南中國海局勢複雜化。《羣島海道法》多處與國際法規定和國際海事組織決議不符。菲方以國內法超越國際法授權範圍,非法限制他國合法權利,對包括中國在內的其他國家無約束力。
文章説,黃巖島是中國固有領土。關於海上爭端,中國一直保持高度剋制,主張本着睦鄰友好精神,尊重歷史和法理事實,尋求各自均可接受的解決方案。但善意不容濫用,中國不接受任何企圖通過單方面行動把海洋管轄權強加於中國的做法,也不認可任何有損於中國在南中國海海洋權益的行動。
文章最後敦促菲方切實尊重中國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立即停止採取任何可能導致爭議擴大化、局勢複雜化的單方面舉動,儘快回到通過談判協商妥處分歧的正軌,與中方一道,維護好雙邊關係大局和南中國海的和平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