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國際商業法庭國際委員會裁決可作為本地法院參考 | 聯合早報
zaobao
新加坡國際商業法庭的國際委員會所做出的判決和命令,以上訴的外國司法管轄區法律為依據,並不相等於新加坡法院的判決,因此它不受本地法律約束。
不過,由於委員會成員包括本地最資深的法官,因此當本地法院出現類似問題時,有關的判決和推論有可能作為參考。
國會星期二(11月12日)三讀通過《新加坡國際商業法庭(國際委員會)》法案,設立一個由本地法官、國際法官和將上訴提交國際委員會的外國司法管轄區法院成員組成的國際委員會,審理涉及跨國商業爭議的案件和上訴。
律政部兼交通部政務部長穆仁理在法案的二讀階段答覆議員周凱年(蔡厝港集選區)的詢問時,做出以上表述。
他也説,國際委員會的決定,會影響提出上訴司法管轄區的法律體系,因此在裁定與公共政策和利益有關的問題時,必須從有關司法管轄區的角度出發。
延伸閲讀
[兩外籍法官受委為國際商事法庭國際法官
](https://www.bdggg.com/2023/zaobao/news_2023_12_17_652789)
[政府擬設立國際商業法庭國際委員會 提升國際爭議解決能力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0_15_713612)
“為此,審理上訴的國際委員會,將包括從提請上訴的外國法院中,臨時選定的一位或者多位成員。”
穆仁理強調,如果有關判決牴觸新加坡的公共政策,本地法院可以拒絕執行有關的裁決。
他也説,新加坡在促進跨境法律合作,塑造國際商業司法未來的過程中,已經取得顯著進展,接下來必須不斷創新,12日通過的這項法案,為繼續前行跨出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