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唐振輝:遵循例常評估程序 決定歐思禮路38號是否列為國家古蹟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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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思禮路38號建國總理李光耀舊居是否列為國家古蹟,將根據例常評估程序進行,包括向古蹟與遺址保存顧問委員會提交報告書,作為獨立評估的參考。
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兼律政部第二部長唐振輝星期一(11月11日)以書面方式答覆新加坡前進黨非選區議員梁文輝的提問時指出,2018年國家文物局向部長委員會提呈的報告,雖然是部長委員會報告書的附錄,但委員會當時認為應保留所有選項,暫時不必對建築物的去留做決定,因此研究報告沒有交給古蹟與遺址保存顧問委員會。
唐振輝説,有鑑於歐思禮路38號的業主最近提呈拆除申請,當局必須馬上對建築物的去留做出全面審慎的考慮。
“文物局因此啓動評估程序,確定應否將歐思禮路38號列為國家古蹟,這就包括提交研究報告給古蹟與遺址保存顧問委員會進行獨立評估,國家文物局隨後會根據評估結果,向文社青部長提交建議,由部長決定是否發出保存令。”
歐思禮路38號目前的業主是李光耀次子李顯揚。李顯揚是在10月21日,也就是原本住在歐思禮路38號的姐姐李瑋玲10月9日逝世後12天,以“完成父母遺願”為由,向市區重建局申請拆除舊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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