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觀察:鄰里糾紛頻發的社區考驗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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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11月12日)下午1時左右,國會進入了五小時的鄰里糾紛解決(修正)法案二讀辯論,其中負責相關法案修正工作的兩名部長,用了80分鐘回答議員詢問,闡述核心理念。
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兼律政部第二部長唐振輝一開始,大篇幅解釋為什麼需要強制規定,涉及鄰里噪音和囤積雜物糾紛的雙方必須出席調解,然後帶出新設的社區關係處的角色、授予全職社區關係工作人員更大調查與執法權力的目的,以及鄰里糾紛審裁庭能發出強制令的條件等。
接着,國家發展部高級政務部長沈穎補充説明社區關係處的運作細節,用了近半小時。
參與辯論的議員多達20人,沒有一人不支持修正法案,並寄望所服務的選區裏那些懸而未決的鄰里糾紛,能儘快找到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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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上半年,淡濱尼市鎮將試行由社區關係處協助調解的棘手鄰里糾紛。議員無不歡迎,紛紛探問試行計劃何時擴大到自己的選區,殷切之心,間接説明義務調解鄰里糾紛的不易。
鄰里糾紛解決法令在2014年首次頒佈,近10年來,鄰里糾紛沒有減少。
過去三年,政府收到關於鄰里噪音的反饋超過9萬起,換言之,每天收到超過80起投訴,每月大約有2500起。當中,以組屋的噪音最多。
法令是因應糾紛的演變而修訂,説明政府明白民眾飽受鄰里糾紛之苦,但也反映了以法治情的侷限。
唐振輝一直強調“友好解決”(amicable resolution)是最佳手段,並指出糾紛還沒變得棘手前,從源頭着手,與鄰居溝通,省事省時,“過分依賴國家來管治居家的社區行為,必然會削弱社區的自我調節能力。”
因此,修正法案不能過度制定細節,既讓政府人員能出面介入,也要保留空間讓鄰里自行解決,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
沈穎説,鄰居鬧意見,當務之急是坐下來理解彼此觀點和需求,找到雙方可行的解決方案。執法會破壞鄰里關係紐帶,因此應該侷限在少數嚴重的糾紛。
措施雖能暫時緩解問題 但反映公共教育須強化
法律固然能解決當前問題,但同住一區一條走廊,避不開與對方碰面,是無視彼此、怒惡以對、還是言歡和好,這個後續交往考究彼此情商。
唐振輝説,每天見面的鄰居,如果最終必須由第三方裁定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對睦鄰關係是不健康的,而且不一定能持久。
噪音是鄰里糾紛的罪魁禍首。這不僅在新加坡,據報道,英國至少有五分之二的居民與鄰居有過爭執,而噪音是爭執的主要原因。
每個人對噪音的接受程度不同,就如碧山—大巴窯集選區議員安迪和楊厝港區議員葉漢榮所説,生活作息不同,噪音或聲音,因人而異。過去較常見的建築工地和裝修工程噪音,因立法規定必須安裝隔音屏而有所改善。鄰居發出的噪音,卻不一定能發揮同樣效果,畢竟這涉及到人。
生活空間越來越小 人們更關注生活瑕疵
誠如宏茂橋集選區議員顏添寶所説,賦予政府機構額外的監管工具來解決社區糾紛,令人遺憾。對長期受鄰居滋擾的居民來説,這些措施固然可能帶來解脱,但也反映須進一步強化為人着想的公共教育。
隨着生活空間越來越小,人們更在乎影響生活品質的瑕疵。噪音、囤積雜物、走廊二手煙,甚至是在公共交通內大聲播放音樂,無不指着公德心。政府近年來推出政策鼓勵老人原地養老,鼓勵特需人羣及殘障者在社區獨立生活,在這些情況下,為他人着想的同理心,更顯得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