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三名強姦未成年人的罪犯今被執行死刑 | 聯合早報
zaobao
中國三名強姦未成年人的罪犯星期三(11月13日)被執行死刑。
據央視新聞報道,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強姦未成年人的郭姓、尚姓和公姓罪犯星期三被執行死刑。
報道披露上述三名罪犯所犯下的罪行。郭姓罪犯是某地民辦小學教師,在2013年至2019年2月,利用其任課教師、班主任身份,先後姦淫六名女學生共計百餘次,六名被害人初次被強姦時均不滿14週歲。郭姓罪犯還多次猥褻另外三名未滿12週歲女學生。
尚姓罪犯是某地務工人員,在2011年至2020年,在公園、廣場、公交車、幼兒園門口等公共場所選取、結識低齡幼女,採取誘騙、脅迫等方式,將幼女帶至隱蔽處實施性侵害,共姦淫、猥褻幼女五人、猥褻幼女三人。
尚姓罪犯還偷拍性侵害過程及被害人隱私部位視頻、照片,以此要挾、長期姦淫其中四名幼女,並致一名被害人患重度抑鬱和重度焦慮症,多次自殺未果。
公姓罪犯是某地農民,利用同村的張姓女子經常到其經營的小賣部玩耍之機,採取誘騙、脅迫等方式,長期精神控制張某,單獨或者夥同他人實施性侵害,時間自2015年夏張姓女子未滿12週歲開始至2020年1月案發。其間,共計單獨實施強姦八次、輪姦兩次、單獨或共同猥褻40餘次,致張姓女子不堪忍受,割腕及服農藥自殺身亡,歿年16歲。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負責人説,近年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逐年上升態勢,並稱法院歷來高度重視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終堅持“零容忍”態度,堅決從嚴懲處。
法院希望能夠以上述案件為鑑,提示廣大未成年人切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範性侵害的能力,一旦遭受不法侵害要立即尋求父母、學校、公安機關幫助;提醒有關部門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和教師隊伍管理,完善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強制報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