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授權查看破產朋友資料騙4000元 律政部破產管理人監15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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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授權查看律政部電腦資料,一名女破產管理人在得知朋友破產須做出償還時,向後者謊稱得多支付一筆款項來解除破產,騙取朋友4000元。她事後被判坐牢15個月,及賠償受害人500元。
被告羅西塔(42歲)事發時是律政部產業處理及信託局的一名破產管理人。46歲的女受害人是被告的運動夥伴,兩人於2022年2月結識。
被告面對一項欺詐和五項牴觸濫用電腦法令的罪名,她於星期三(11月13日)在庭上承認其中兩項,餘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受害人在2017年申請破產,並在接下來的五年裏每月支付120元,完成6000元的付款以解除破產。
登入律政部系統查閲 被告確認朋友已經破產
2022年月5月,被告懷疑受害人破產,於是未經授權登入律政部的電腦系統查閲受害人的個人資料,確認對方已經破產。
被告後來告訴受害人,説自己已經知道她破產,要求她準備4000元現金。被告解釋,倘若債主在她償還6000元后拒絕讓她解除破產,律政部就會用這筆4000元來協助她脱離窮藉。
受害人原本半信半疑,但在被告多次擔保這是標準作業程序後,受害人同意付款,典當金手鐲湊足4000元給被告。
庭上透露,從2022年8月至12月間,受害人多次詢問被告有關她案件的進展,後來也要求被告歸還4000元但不果。
2022年12月,受害人與一名律政部人員通電時 ,得知自己只要償還6000元就可以解除破產,根本無須支付額外款項。意識到受騙,受害人要求被告退款,被告照做。
受害人後來發現被告也將自己破產的事告訴其他友人,於是通知律政部,指對方泄露了她的個人隱私。律政部事後展開調查,並在2023年3月報案,將案件轉介警方。
庭上也披露,受害人後來在贖回金手鐲時,也虧損了500元。
律政部發言人在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説,在警方調查期間,羅西塔被調到不會接觸到敏感信息的崗位工作。2024年3月得知羅西塔將被控上庭後,也根據公共服務的紀律程序,安排她領半薪。
發言人指出,隨着案件審結,律政部將對羅西塔採取內部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