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用販毒所得購豪車 法庭批准肅毒局沒收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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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青年利用販運毒品所得購買一輛豪車,中央肅毒局在青年被判刑後,向法院申請沒收豪獲准。
中央肅毒局星期四(11月14日)發文告説,2023年9月27日,肅毒局在針對一項通過聊天應用的緝毒行動中,逮捕當時18歲的青年。肅毒員從他的豪車內搜出70克冰毒、79克大麻混合物、42克氯胺酮以及1克MDMA(俗稱搖頭丸)。
肅毒局的調查顯示,青年使用販毒所得支付購買豪車的部分費用。
青年被控擁有及販賣不少於31.98克大麻,以及多項交通違例行為,包括未持有效駕照駕駛。
2024年8月8日,青年罪名成立被判入青年改造所12個月,以及不準持有或考取各級駕照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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肅毒局從涉案青年的豪車內搜出70克冰毒、79克大麻混合物、42克氯胺酮,以及1克MDMA(俗稱搖頭丸)。(中央肅毒局提供)
肅毒局在青年被判刑後,向法庭申請沒收青年持有的豪車,並在星期三(13日)獲得法庭批准。
根據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牴觸一項或多項毒品交易罪名者,毒品交易所獲得利益可被充公。
肅毒局調查署署長王邦通在文告中説,無論什麼年齡的毒販從毒品活動中獲利都要承擔後果。“肅毒局將不遺餘力地打擊毒品交易活動,剝奪犯罪分子的非法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