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男襲三人 一人鼻樑骨折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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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男一年多內攻擊三人,導致其中一人鼻樑骨折,星期四(11月14日)被判坐牢31周,也被令賠償三人共485元的醫藥費。
被告是26歲的吳俊雄(譯音),他面對六項包括蓄意傷人、蓄意重傷以及魯莽行為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等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在去年3月14日傍晚6時與朋友一起騎腳車,到蔡厝港第一樂廣場(Lot One)取餐。
當時有一名送餐員正在送餐,他與被告的朋友因騎腳踏車的方式起爭執。
送餐員拍打被告朋友的肩膀,説了一句:“你有什麼問題?”兩人於是下車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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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見狀,上前詢問發生了什麼事。
送餐員後來打電話給友人求救,説自己遭被告和被告朋友挑釁打架。被告趁送餐員在講電話時,拳打他的鼻子,肇事後與朋友逃之夭夭。
送餐員事後報警,併到黃廷方綜合醫院接受治療。他的鼻樑骨折,額頭淤青,拿了七天病假。
今年4月20日凌晨2時,被告在裕廊戰備軍人協會(SAFRA)俱樂部一家酒吧與朋友喝酒,他不知為何一連拳打兩名酒客。
其中一名酒客顴骨挫傷,太陽穴擦傷,拿了三天病假;另一名酒客則鼻樑骨淤青,左眼周圍部位疼痛。
控方在陳詞時説,被告有暴力案底,曾拿着武士刀參加非法集會,還用叉子捅一人額頭,在2020年被判坐牢五個月。
控方指出,送餐員傷勢不輕,鼻樑骨折。另外,被告是在喝醉酒的情況下,在酒吧蓄意傷害兩名酒客,而且被告當時是在保釋期間幹案,這些都是加重刑罰因素,要求法官判他坐牢七個月半至九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