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院通過要求代理主委翁柏宗卸任 NCC恐陷停擺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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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法院朝野黨團攜手通過一項法案,要求台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代理主委翁柏宗在12月1日前卸任,屆時NCC將只剩下三名委員,恐陷入停擺。
綜合台灣《上報》《自由時報》等報道,台灣立法院院會星期五(11月15日)處理在野黨提出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修正案。修正內容將原第16條“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改為“自公佈日施行”,即要求翁柏宗在修正法案實施的12月1日前卸任。
立法院上個會期通過組織法第四條修正案,刪除了“萬年延任”條款,明確規定NCC委員任期僅能連任一次,不得再任。然而,在新法公佈後,行政院依據該法第16條的施行日期規定,選擇以命令方式設定施行日期,借拖延法案施行使原副主委翁柏宗得以繼續延任,暫時代理NCC主委職務至今。
為了防堵行政院“走後門”,在野黨提出進一步修正案,將法案改成“自公佈日施行”,使NCC的相關人事安排迴歸法定時限。
立法院處理修正案時,朝野黨團皆發出甲級動員令,但院會內肅殺氣氛不如以往,民進黨立委僅舉牌抗議,沒有大動作杯葛議事進行,表決過程還算平和。
據傳部分民進黨立委私下認為,讓修正案闖關,翁柏宗下台,可能有利於立法院審理NCC委員人事案。即便未來在野黨退回NCC人事案,新委員的提名依然可全由總統賴清德主導。
最終,法案在國民黨和民眾黨兩黨合作下,以55比48票三讀修法通過。
翁柏宗卸任後,NCC將只剩下三名委員,運作恐陷入停擺。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抨擊在野黨為了政治目的癱瘓NCC,等於是癱瘓NCC的民生業務,受害的將是人民。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則批評NCC在中天關台案中的強硬作為,多次被法院判決不當,凸顯NCC作為獨立機關的失職,強調未來需嚴審NCC人事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