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路沒停車撞傷腳踏車騎士 前藝人黃奕良罰3000元吊牌五年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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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前藝人黃奕良駕駛貨車出支路時未停下,在那裏撞上腳踏車而導致騎士受重傷,法官判罰款3000元和吊銷各級駕照五年。
現年63歲的黃奕良面對一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他星期五(11月15日)在國家法院認罪。
這起車禍發生在2023年9月20日晚上8時22分,地點是進入武吉知馬路的加文納路支路、朝往實龍崗路方向的路段,受傷的腳踏車騎士是一名27歲男子。
根據黃奕良的行車記錄器畫面,傷者當時在最左邊的車道騎行。黃奕良駕駛貨車,在駛出加文納路的支路時沒有停下,接着貨車的左前方撞上傷者。車禍發生後,他停下車子,為傷者提供協助。
傷者隨後在清醒的情況下被送往陳篤生醫院治療,他的傷勢包括右手肘的橈骨頭輕度移位骨折、淤腫和手肘外側擦傷等。他在七天後出院,之後到骨科求醫,拿了50天病假休養。
延伸閲讀
[涉駕貨車嚴重致傷腳踏車騎士 前藝人黃奕良被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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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出,黃奕良早前有蓄意傷人以及持武器蓄意傷人的案底,至於交通案底則屬輕微違反交通規則;這次他從支路駛至主道路時沒有停下讓路,釀成車禍導致受害人受重傷,因此促請法官判他罰款3000元至4000元,以及吊銷各類駕照五年。
代表律師求情時説,案發時天色已暗,再加上視線上的盲區,黃奕良難以看見腳踏車駛來,懇請法官輕判。
法官在下判時指出,黃奕良在進入支路前曾駛過斑馬線,他同樣沒有停下或放慢車速。
黃奕良在2011年因婦女遛狗沒有清理狗屎起爭執後對婦女動手,在蓄意傷人罪下被判罰款3000元;2018年,他在新加坡回教綜合大廈的食堂內,手持一把金屬刮刀打傷他的工人,否認有罪的他在受審後被判罪成,坐牢10個月和賠償3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