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巴士羅釐專用道被提醒 女子竟企圖賄賂關卡輔警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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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駛入巴士和羅釐專用通道,42歲女子在兀蘭關卡被輔警示意停車,要求她U轉回到汽車通道時,竟先後拿出50令吉和50新元企圖行賄,被判坐牢三週。
被告王熙萍(42歲,譯音)面對一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星期五(11月15日)在國家法院認罪。
根據案情,被告時常開車到馬來西亞柔佛州。7月17日,一名中國朋友來探訪被告,他從未去過馬來西亞。被告於是開車載着朋友,打算帶他到柔佛遊玩,順便領取自己的體檢報告。
當天早上約10時50分,被告在兀蘭關卡通關後準備駛向新柔長堤時,一名被分派到關卡執勤的輔警,發現被告的車子行駛在巴士和羅釐專用車道上。
輔警示意被告停車。輔警在被告停車搖下車窗後,指示被告U轉回汽車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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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被告卻把手伸向手提包,從裏頭拿出一張50令吉(約15新元)的鈔票,希望輔警讓她繼續行駛在巴士和羅釐專用車道上。輔警見狀立刻拒絕,並要求被告出示護照。
誰知,被告在拿護照的當兒,又從手提包抽出一張50新元鈔票,想連同護照一同交出,並央求輔警收下,稱自己需要去醫院。
輔警嚴詞拒絕,在告知被告的行為錯誤後,上報此事。整個過程全被輔警的隨身攝像機拍下。
被告在當天早上約11時30分在兀蘭關卡被捕,過後保釋在外。
被告企圖行賄兩次
控方指出,被告先是想以50令吉賄賂輔警,過後又拿出50新元鈔票,兩次企圖行賄,建議法官判她坐牢三週至四周。
被告求情時説,案發時她感到着急,而且當下與丈夫之間出了一點問題,情緒受到影響,才會如此行事。她有四個孩子,年齡最小的還未滿一歲,而丈夫目前不在新加坡,懇求法官輕判。
她也希望法官能讓她延至下星期一(18日)開始服刑,以妥當安排孩子的事宜,獲得法官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