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未如實為物品報税 首10月逾萬人被罰共347萬元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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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首10個月,共有1萬3099名入境新加坡的旅客,因未申報應繳税的物品被捉,新加坡關税局為此開出總計347萬1043元的銷案罰款。
關税局星期五(11月15日)發文告透露説,去年同期,共有7193名旅客未申報應繳税物品被截查,銷案罰款總額為230萬3380元,比今年首10個月來得少。
文告指出,關税局將繼續與移民與關卡局合作,在海陸空各關卡偵查,以揭發和阻止未繳税的違規行為。今年至今,有46人因申報不正確或不完整的物品信息,被關税局開出5000元的最高罰款。
關税局也在文告中提及三起較令人注意的案件。
一名女慣犯在新加坡遊輪中心,被執法人員發現攜帶新舊摻雜的黃金首飾入境用於銷售,接到1935元的銷案罰款。關税局追回96元9角5分的消費税。
延伸閲讀
[陸路關卡首10個月 查獲4669起未申報及漏税案
](https://www.bdggg.com/2023/zaobao/news_2023_11_10_645298)
在另一起案件中,一名男子替人送貨,在兀蘭關卡的關税局申報自助亭,試圖用假髮票申報不果。執法人員察覺異樣進一步查詢,結果在兩輛車內發現神像等未經申報的物品及一些價格刻意低報的未申報發票。男子最終接到3920元的銷案罰款,關税局追回441元零5分的消費税。
執法人員在車內起獲未經申報的神像。(新加坡關税局提供)
第三起案件中,一名從英國倫敦出差回國的女子,因未如實申報路易威登、普拉達、聖羅蘭、迪奧和巴黎世家等名牌包和飾品,以及泡泡瑪特玩偶“Labubu”,被開出5000元的最高罰款。女子坦承自己知曉消費税減免限額的規定,但以為只有個人物品須申報。關税局追回3963元6角9分的消費税。
在我國關卡逃避繳納關税和消費税 屬違法行為
所有帶入我國的物品都須繳納消費税,除了機組人員、持工作準證、就業準證、學生證、家屬證或長期居留準證者,旅客在境外逗留超過48小時,可享500元的消費税減免,少過48小時可享100元的消費税減免。
關税局透露,常見的幾類漏報税物品如下:商品(如裝修材料、木製品、機械零件)、服裝和配飾(如包、手機、手錶)、保健品和食品,以及漏税或超過免税限額的香煙和酒。
發言人説,在我國關卡逃避繳納關税和消費税,屬違法行為,所有的入境旅客(本地居民和外國訪客)應準確申報所持有的物品。關税局建議旅客在抵境三天前,通過Customs@SG網絡應用填寫申報資料,也可親自在關卡辦理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