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同一家超市行竊 店員緊追騎車男子急剎車傷人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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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連兩天在同一家超市行竊,男子第二天干案後騎着腳踏車離開,眼尖的超市店員緊追在後,男子為擺脱店員竟突然剎車抬起前輪傷人,再棄腳踏車逃離,星期五(11月15日)被判坐牢五個月六週。
被告是47歲的艾爾菲,他面對四項控狀,星期五承認兩項偷竊罪和一項失信罪,另一項蓄意傷人罪則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調查揭露,去年8月5日午夜後,被告在宏茂橋3道一帶徘徊。大約凌晨2時許,他走進位於宏茂橋3道第233座組屋的昇松超市,從冰箱裏拿走一罐啤酒,放進自己的塑料袋後,沒有付款就離開。
當天值班經理隨後發現冰箱裏少了一罐啤酒,調閲電眼畫面時,發現是被告拿走的,於是報警。
隔天凌晨2時45分,被告在宏茂橋3道第257座組屋發現一台無人看管的腳踏車,於是順手牽羊,騎去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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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再次來到昇松超市,一進去就被超市經理認出。超市職員馬上到保安室,通過監控系統緊盯被告的一舉一動。
被告先是拿一包椰子水,再拿了一把剪刀,同樣在未付款的情況下離開超市。職員見狀立即衝下樓叫住被告,但被告不配合,騎上腳踏車後揚長而去。
職員緊追不捨,被告沒能把他甩掉,於是突然剎車抬起前輪,職員隨即也停止追逐,過程中被抬起的前輪擦傷手臂,被告則趁機逃離現場。
職員把腳踏車帶回超市後通知經理,經理再次報警。被告隔天被捕。
他所偷走的啤酒、椰子水和剪刀總價值6元9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