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本地最大規模盜油案 勝德海運前職員判監七年半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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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本地歷來最大規模偷油案,油船公司前職員協助石油公司職員失信數千萬元燃油,從中獲利超過27萬元,被判坐牢七年半。
61歲的被告王建華面對28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罪名。他於星期一(11月18日)在庭上承認其中12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事發時是勝德海運貿易公司(Sentek Marine & Trading)的油船職員。勝德會向煉油廠蜆殼東方石油公司(Shell Eastern Petroleum)買進燃油,然後到外海把燃油轉售給要添油的船隻。
2007年前後,蜆殼職員以低於市場的價格向勝德出售這些燃油。2013年,被告開始到“勝德26號”油船工作,被上司指示協助公司從蜆殼接收失信燃油,每公噸可得10元酬勞。被告知道自己的行為違法,卻還是同意參與。
協助接收2.7萬噸燃油 涉1282萬美元
從2014年8月至2018年1月,被告在四年裏協助公司從蜆殼接收了2萬7324公噸燃油,涉及的金額約1282萬美元(約1741萬7000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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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免罪行被揭發,被告幹案後會在公司的記錄本裏填寫虛假交易,並以市場價把燃油出售給勝德的客户如外籍船隻,或轉移給公司其他油船。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在犯案期間一共獲取約27萬4115元的犯罪所得。
調查揭露27人失信近2億元燃油
據早前報道,2017年8月,蜆殼察覺無故損失大量燃油,於是報警處理。警方的調查揭發了員工和測量員共27人,於2007年至2018年間,前後失信市價約1億9500萬元的燃油。
主導這起偷油案的主謀之一祖安迪,事發時是蜆殼的職員。他早前已經認罪,被判坐牢29年。
控方指出,此案件涉及跨國元素,而且會損害新加坡作為全球海事和商業中心的聲譽。被告預謀幹案,犯案時期超過三年,也因金錢利益犯案,因此要求法官判處8年半監禁。
被告的律師代求情時指出,被告是初犯,悔不當初,而且儘早認罪。他只是按照上司的指示辦事,罪責較其他涉案同夥低,懇請法官從輕發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