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逾2.7萬元貸款加機票住宿 凱能前副項目總監判罰款5.6萬元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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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一家建築公司常務董事的賄賂,包括機票、住宿,以及逾2萬7000元貸款等,換做支付對方高額工程項目的費用,副項目總監的罪行在公司進行內部調查時被揭發,被判罰5萬6000元。
74歲的被告李躍興事發時是凱發集團(Hyflux)子公司凱能(Hydrochem)的副項目總監,面對三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罪名。他原本否認有罪,在審訊途中選擇認罪,承認其中兩項罪名。法官將另一項納入考量後,星期一(11月18日)在庭上作出判決。
行賄者是凱能的承包商,正大私人有限公司的常務董事李宏達(59歲),他早前認罪,被判罰款3萬8000元。
控方早前在庭上指出,被告犯案時長約九個月,他濫用職權,也是這起貪污案的始作俑者。考慮到被告並非項目工程的最後批准人,而且公司最後也沒有蒙受損失,建議法官判他罰款7萬元。
被告的律師代為求情時稱,被告並未從中獲取利益,也已歸還那筆貸款,罪行則與李宏達相似,因此要求法官也判3萬8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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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頂維修工程被誇大47萬元
案情顯示,凱能事發時正在建造發電廠,被告是項目的副項目總監。2014年年中,被告通知李宏達,他是以合約形式受聘,認為凱能在項目完成後就不會僱傭自己,於是問正大是否有職缺。
李宏達與被告後來達成協議,在後者與凱能的合同結束後,聘請對方擔任正大的總經理。
作為答謝,被告便提議抬高正大在凱能的項目費用,以支付對方更高的金額。被告指示同事提交價格虛高的工程訂單給凱能,並處理訂單以獲得批准。
庭上透露,除了以這個職位作為促進正大與凱能達成商業利益的報酬,李宏達也支付被告2萬7016元貸款,作為後者的汽車首付和維修費,還另外提供去香港的機票和住宿。
直到2015年1月,正大一直在提交價格虛高的工程訂單,其中一單是被誇大近47萬7000元的屋頂維修工程。被告當時指示同事準備合同,並要求修改合同部分條例,包括在正大施工前,預付對方25%的費用。
2015年4月,凱發管理層進行內部調查時,發現這項工程費用被誇大。被告隨後被解約,事後則加入正大。
庭上披露,凱發並沒有在這些交易中蒙受損失。(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