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洗錢者購買黃金珠寶 珍珠坊一金行罰3萬5000元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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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遵守客户盡責條例,允許不法之徒利用詐騙贓款買黃金珠寶洗錢,金興珠寶金行被判罰款3萬5000元。
這是第一起在牴觸寶石和貴金屬(反洗黑錢與反恐融資)法令第16條文下,被控上庭的案件。
珍珠坊金興珠寶金行(Kim Heng Jewellers and Goldsmiths)面對三項罪名,指金行未遵守客户盡責條例,在有理由懷疑交易同洗錢有關的情況下,仍允許顧客購買黃金和珠寶。
金行代表於星期二(11月19日)在庭上承認其中一項罪名,另兩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寶石和貴金屬法令在2019年生效後,所有符合條件的經銷商必須向負責監管的律政部註冊。在完成註冊後,經銷商須遵守反洗黑錢和反恐融資的條例,包括:須記錄2萬元以上的現金交易、舉報可疑交易;採取客户盡責條例措施,併為涉及盡責條例的交易和所獲資料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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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顧客付款户頭可疑 職員卻未阻止交易
案情顯示,2023年9月,一名婦女到金行想要代兒子購買一條價值2萬8000元的916金鍊,並指兒子會使用PayNow付款。進行交易時,金行職員發現PayNow的付款户頭屬於一家公司。
儘管有理由相信這筆交易存有洗錢嫌疑;付款户頭屬於一家公司,購買者代人購買高額金飾,金行職員卻依舊批准交易。職員沒有對顧客採取足夠的調查措施,像是確認客户資料、篩查客户,以及在懷疑有關交易可能同犯罪行為有關時終止交易。
庭上透露,母子兩人後來從金行購買九件總值28萬5627元的金飾。金行職員雖對交易存疑,但因害怕多問導致交易告吹,最後仍批准交易。
這名婦女後來在10月3日又到金行要買金飾,但在被金行要求出示身份證,婦女藉口要上廁所後就沒有回頭。
根據法庭文件,警方接獲兩名墜入惡意軟件騙局的受害人報案,經調查發現約14萬元騙款被轉入到金行的銀行户頭。這些贓款來自這對母子的交易款項,進而揭發金行的罪行。
庭上沒有透露這對母子的身份。
控方指出,身為受監管的經銷商,金興珠寶金行在我國反洗錢制度中扮演重要角色。經銷商在進行客户盡責條例時失責,將讓不法之徒能濫用這一行業洗錢。
這是第一起金行未遵守客户盡責條例而被控上庭的案件,因此有必要給予具威懾力的罰款金額,控方對此要求法官判罰款至少3萬8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