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45民主派人士判監刑最高10年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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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香港民主派人士涉嫌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當中45名罪成的被告週二(11月19日)被判監四年兩個月至10年不等。受訪學者認為,目前歐美國家自顧不暇,不會就此再製裁香港。
45名被告之中,有四人被法庭列為案件“首要分子” 。法官指出,首被告戴耀廷是案件的主腦,不難從他的文章中追溯到激進思想,鼓吹革命,故判他入獄10年。
另三名初選組織者:區諾軒、趙家賢和鍾錦麟,由於擔任從犯證人,獲刑期扣減。區諾軒被判囚六年九個月,趙家賢判囚七年,鍾錦麟判囚六年一個月。
餘下41名罪成的被告被列為案件的“積極參加者” ,分別判監四年兩個月至七年九個月不等。法官指,初選候選人都是案中的重要人物,若沒有他們的參與,初選根本無法成事。
其中,鄒家成判囚最重,判監七年九個月。法官指出,他有參與發起“墨落無悔堅定抗爭” 聲明;至於吳政亨,雖並非候選人也不是組織者,但他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然推動計劃,也屬於積極參加者,判監七年三個月。
延伸閲讀
[香港泛民初選案45名罪成者將被判刑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1_19_721135)
不認罪、也不求情的何桂藍,被判囚七年;前學運領袖黃之鋒則被判四年八個月。
絕大部分被告獲悉判刑後表現平靜,戴耀廷平靜地向旁聽席張開雙手,展示“十” 的手勢。黃之鋒臨入庭時也向旁聽席揮手,並大喊:“我愛香港,拜拜!”
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法庭對該起案件的判刑,反映各人罪行的嚴重性,也向社會表達出訊息,當局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會姑息。當局會就個別刑期詳細研究判詞,考慮是否作出上訴。
歐美國家皆對初選案涉案者被判刑表示關切或譴責。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發言人週二説,美國對此事予以強烈譴責,並説這些被告“因和平參與受《香港基本法》保護的正常政治活動,而受到嚴厲起訴和監禁”。
香港民主派在2020年舉辦初選時,被指曾協議若民主派能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會無差別否決預算案,以癱瘓特區政府。
47名涉及組織及參與的人士,事後在《香港國安法》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名下被提控,45人被裁定罪成。“47人案” 是香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也是《香港國安法》下規模最大的案件。
根據《香港國安法》條文,刑罰設有三級制,“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 會被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積極參加” 者會處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參加”者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香港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法庭裁決的刑期合理,較着重《普通法》的判刑原則,多於單純跟從《香港國安法》條文處理。他形容,判決反映在一國兩制下,尊重香港行使中的《普通法》基本原則去處理。
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專上學院講師陳偉強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指出,目前歐美國家自顧不暇,美國總統拜登已淪為看守政府,沒有太大的影響力。即將上台的特朗普,對民主價值觀議題一向欠缺興趣,相信不會在“47人案” 和香港較勁,推出新的制裁措施。反而是黎智英,以前幫助過美國共和黨,特朗普可能會出力救他。“至於英國,出於道義會發聲,但只會限於口頭批評。”
陳偉強表示,過去幾年港人已習慣《香港國安法》,案件判決後,不會在香港社會引起反彈,海外港人或會炒作,但無法引起國際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