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州男子三度幽會被抓 回教法庭判公開鞭六下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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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綜合訊)馬來西亞登嘉樓州回教高等法庭第三次判處一名男子幽會罪名成立,罰他在回教堂接受公開鞭刑。這是首次有人因幽會罪被判公開鞭刑。
據馬國媒體報道,42歲的被告莫哈末阿芬迪是名鰥夫,育有五個年齡介於16歲至21歲的孩子。他被發現與和自己沒有婚姻關係的女子同處一屋而被判罪。
莫哈末阿芬迪星期三(11月20日)在瓜拉登嘉樓回教高庭承認幽會罪(khalwat)後,法官卡馬魯阿茲米判他罰款4000令吉(約1200新元)和鞭打六下。
如果被告沒有提出上訴,鞭刑將於12月6日星期五祈禱後在瓜拉登嘉樓一座回教堂執行。
卡馬魯阿茲米宣判時説:“回教教法和宗教中的懲罰旨在教導、教育和威懾,以確保這類行為不再發生,尤其警惕被告不要再犯,也是對公眾的一種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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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新聞、宣教及回教刑法事務的登州行政議員莫哈末卡里爾星期三在臉書發佈的視頻中説:“幽會罪的刑罰包括鞭刑,這次不同尋常的是,法官決定要公開執行鞭刑……這是一個新變化。過去,這種刑罰是閉門執行的。”
登州回教高庭曾在2018年對兩名意圖發生性行為的女同性戀者執行公開鞭刑。那是登州首次援引州回教刑事法執行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