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供證 承認曾指示蘋果日報不能針對特朗普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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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綜合訊)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承認曾指示《蘋果日報》高層不能在報道中針對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並在香港反修例示威者衝擊佔領立法會事件中曾“罕有地”下達編採指示,但隨後改口説是“建議”而非“指示”。
綜合《星島日報》、香港電台與無線新聞報道,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違反國安法案星期四(11月21日)進入第94天審訊,繼星期三(11月20日)首次在法庭上供證後,黎智英當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的審訊中再次出庭自辯。
在辯方律師的主問下,黎智英確認,自己曾經兩度向時任《蘋果日報》高層下達編採指示,包括報道中不能針對特朗普,因為要請求特朗普“出手救香港”,另一指示是,要把香港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會面的新聞“做大”。
法官質疑,被告不認識特朗普,如何要求對方救香港,黎智英回應説,當時《蘋果日報》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請求特朗普政府阻止香港國安法通過,所以他要求報道中不要針對特朗普。
辯方提出,2019年7月1日香港反修例示威衝擊立法會大樓後,黎智英向時任《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發信息,要求陳沛敏在報道事件時需要多提及年輕人心聲、想法,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讓社會同情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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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首次出庭親自作供 否認試圖影響美國對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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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承認,當時示威者違法破壞立法會設施,自己不希望這一負面事件阻礙反修例運動,因此“罕有地”下達編採指示。但他過後又改口,認為這是“建議”,而不是“指示”。
辯方再列舉其他例子,包括信息中提及標題文字、英國學者名稱等,黎智英都強調並非編採方向,只是提供建議參考,由報社管理層按照新聞價值決定是否刊登。法官在辯方提問期間説,“看起來陳沛敏接受了很多建議”。
黎智英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案件自去年12月開審,今年7月法官裁定表證成立,在休庭約四個月後,星期三開始繼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