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刑事法院對內坦亞胡、加蘭特和戴夫發逮捕令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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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刑事法院對以色列總理內坦亞胡和前國防部長加蘭特,以及哈馬斯軍事領導人戴夫發出逮捕令。
總部位於荷蘭海牙的國際刑事法院(ICC)星期四(11月21日)發佈聲明説:“國際刑事法院對兩名個人發出逮捕令,即本雅明·內坦亞胡(Benjamin Netanyahu)和約阿夫·加蘭特(Yoav Gallant),罪名是自2023年10月8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檢方提出逮捕令申請之日)期間犯下的反人類罪和戰爭罪。”聲明補充説,它還對戴夫(Mohammed Deif)發出逮捕令。
國際刑事法院首席檢察官卡里姆·汗(Karim Khan)於5月請求法院對內坦亞胡和加蘭特簽發逮捕令,指控他們在加沙地帶犯下戰爭罪和反人類罪。內坦亞胡於11月5日解除加蘭特的國防部長職務。
卡里姆·汗還以涉嫌戰爭罪和反人類罪為由向包括穆罕默德·戴夫在內的哈馬斯高層領導人簽發逮捕令。
國際刑事法院對哈馬斯軍事領導人穆罕默德·戴夫發出逮捕令。(法新社)
法新社引述國際刑事法院早些時候的聲明説,檢察官於8月2日撤回對哈尼亞(Ismail Haniyeh)的逮捕申請,因他“於7月31日在德黑蘭去世,情況發生了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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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路透社報道,荷蘭綜合通訊社(ANP)引述荷蘭外交部長費爾德坎普(Caspar Veldkamp)的話稱,荷蘭準備在必要時根據國際刑事法院針對內坦亞胡發出的逮捕令採取行動。
內坦亞胡發表聲明,指責國際刑事法院的決定為反猶太主義,説“國際刑事法院的反猶太主義裁決堪比現代德雷福斯審判”。他指的是19世紀的阿爾弗雷德·德雷福斯(Alfred Dreyfus)事件,猶太陸軍上尉德雷福斯在法國被錯誤地判定叛國罪。
以色列並非國際刑事法院的成員。以色列外交部長吉迪恩·薩爾(Gideon Saar)説,法院發出逮捕令後“失去所有合法性”。薩爾在社交媒體平台X上寫道:“這是國際刑事法院的黑暗時刻。”
巴勒斯坦伊斯蘭抵抗運動(哈馬斯)對國際刑事法院向內坦亞胡及加蘭特發出逮捕令表示歡迎。哈馬斯發聲明説:“我們呼籲國際刑事法院擴大對所有犯罪佔領領導人的問責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