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保姆試驗12月啓動 幼兒培育署解答疑問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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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保姆試驗計劃即將在12月1日啓動,幼兒培育署就常見疑問提供説明:
問:為什麼試點計劃只在保姆住家和社區場所展開,而不是在家長家中?
答:保姆若在家長家中看顧嬰兒,每次只能照顧一名孩子。保姆在各自住家或在社區場所照顧嬰兒,可以讓更多嬰兒受惠於這項服務,同時讓收費維持在負擔得起的水平。
問:為什麼政府只津貼星期一至五早上7時至傍晚7時,最多10小時的保姆服務?如果需要超過10小時或這個時間段以外的保姆服務,怎麼辦?
答:設定最長10小時是要確保保姆能平衡工作和生活。如果家長需要多過10小時或指定時間段以外的服務,可在試點項目之外,自行與保姆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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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幼培署會對保姆進行什麼背景調查?是否也會調查保姆家人的背景?
答:幼培署會調查保姆是否有涉及兒童等方面的犯罪記錄。保姆如果在住家看顧嬰兒,當局也會對家庭成員等經常出入住家的人進行背景調查。
問:保姆是否同時也會照顧自己的孩子?
答:會的。保姆須向家長和業者公開有關的安排。家長可直接向保姆或業者查詢。
問:試點項目是否會強制業者在看顧孩子地點安裝電眼等監控設備?
答:業者須在社區場所裝置電眼。如果保姆在住家看顧嬰兒,則不要求設置電眼。幼培署強力鼓勵業者和保姆裝置電眼等設備,作為保障嬰兒安全的一個措施。保姆可考慮在看顧嬰兒的地點以及在看顧時段啓動電眼。家長也可同業者和保姆商討相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