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訂新法加強監管社會福利院 提升照護水平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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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計劃訂立新法,確保養老院、福利院和兒童院等社會福利和收容設施,為住民提供更高質量的照護服務。新法將強化監管和懲罰力度,對違規業者實行更嚴厲的處分。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星期四(11月21日)發文告宣佈展開諮詢活動,邀請公眾對擬議中的社會福利院法案(Social Residential Homes Bill)提出意見和反饋。法案預計明年上半年制定,2026年開始實施。
這項法案將取代現行的養老院法令(Homes for the Aged Act);兒童與青少年法令(Children and Young Persons Act)和貧困人士法令(Destitute Persons Act)中,與院舍照護服務標準相關的規定,也會由新法案取代。
根據公眾諮詢活動的資料,法案的重點包括:
一、通過統一的框架和規則,確保新舊業者維持服務質量,保障住民的安全與權益;
二、要求院舍為員工提供培訓,確保他們掌握必要的技能與知識,為住民提供專業照護;
三、對違規業者和人員,施以罰款和監禁等處罰,並賦予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更大的調查權。
當局計劃分階段發放經營執照
擬議法案將擴大監管範圍,涵蓋更多院舍。當局計劃分階段發放經營執照,優先處理為最弱勢羣體提供服務的61家院舍,包括兒童之家、殘障兒童福利院、養老院和殘障人士之家等。
法案也包含上訴機制,為業者提供管道,要求當局重審申請,或解釋不批准執照的決定。
政府也擬議嚴格禁止院舍對住民使用約束措施,除非住民存在自殘或傷人的風險。約束措施只能作為其他方法無效後的最後手段,且僅限經過培訓和認證的工作人員在監督下使用,並須詳細記錄整個過程。
此外,所有與院舍住民有直接且長時間接觸的人員,包括院舍員工和定期義工等,業者都須向當局申報,並獲得批准才可進入院舍。當局有權要求業者糾正危害住民安全與權益的行為,並可委派獨立監察員檢查院舍的運營等。
業者:為行業制定統一標準是必要的
妙樂之家(Melrose Home)專為兒童保護法保護的兒童與青少年提供庇護。負責經營這個收容所的兒童援助協會執行董事吳周明説,針對新法案中要求申報人員的規定,妙樂之家已採取相應措施,定期向當局提交名單供審查,並確保所有義工與孩子的互動都在監督下進行。
然而,他也指出,若當局的審批流程或時間發生變動,可能影響義工的工作和相關安排。
儘管如此,吳周明仍對新法案表示支持,認為為行業制定統一標準是必要的。但他強調,明確新框架的實施細則,以確保它有效推行也至關重要,因為這將幫助業者更順利地適應新規。
公眾諮詢活動於明年1月2日截止。公眾可瀏覽民情聯繫組(REACH)網站,查詢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