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軍:中國民間暴力頻發反映基層組織失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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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一份統計數據,自6月以來,發生在中國的10起獨狼式暴力傷人事件,涉及犯罪人年齡中值53歲,最大傷亡是珠海體育中心案的78人。這是繼2009年新疆暴力事件之後,中國最嚴重的社會暴力事件頻發時期,北到吉林省,南至廣東省。密集的獨狼式暴力傷人事件,在近幾十年的中國大部分地區非常罕見。政府忙着發佈各種行政命令,由基層組織對社區中“四無”“五失”人羣進行篩查和監控。筆者懷疑這是否真的有效?還是如同北京大學政治學者潘維所説的,“以文件落實文件,以會議落實會議”(《信仰人民:中國共產黨與中國傳統政治》,2017年)官僚化行政做派的又一次表演?
當然,如果動用基層組織如居委會對人羣進行篩查,是可執行的,問題在於成本和效果。2021年12月的新聞發佈會,民政部副部長王愛文提到,中國現有49萬2000個村委會(農村地區),11萬6000個居委會(城市),每個村(居)委會都有一定數量的編制內人員和編外臨時僱員。這確實是個龐大的基層組織架構。
這些基層組織執行上級命令時的效率和動員能力毋庸置疑。在冠病疫情期間,他們非常活躍和辛苦,建隔離牆、限制居民進出、分發應急物資。2022年4月的上海疫情期間,筆者剛好住在浦東新區的張江,親身體驗基層社區在執行防控規定時的行動力,但也目睹工作人員和居民之間的衝突:一個要完成上級任務,一個要自由行動和生存的憲法權利。今天以村、居委會為代表的中國社會基層組織,其實是中央政府在基層的權力末梢,並不能代表普通居民的利益,更不能在政府和人民之間形成一個緩衝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