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打擊洗錢活動 單一家辦須符合特定條件才準在新加坡運行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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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反洗錢,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將針對單一家族理財辦公室,推出新的統一豁免許可框架。 一旦生效,單一家辦必須符合特定條件, 才能在新加坡運行。
金管局於去年7月,就擬議中的新框架,向市場公開徵詢意見。當局於今年11月初,針對市場的反饋,做出回應。
根據2001年的證券與期貨法令,在我國運營的單一家辦不需要執照。為了應對單一家辦潛在的洗錢風險,在新的框架之下,單一家辦必須符合特定條件,才能取得豁免資格。
家族成員最多隻能追溯五代人
金管局將在適當時提供有關框架生效的進一步詳情。新框架一旦生效,現有的單一家辦將有一年時間準備。
根據金管局在網站上公開的回應文件顯示,可以獲得豁免的單一家辦不侷限於任何結構,可以通過信託、基金會或其他結構持有,只要資金完全來自家族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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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免豁免許可被濫用,金管局也將限定,從設立單一家辦的一代算起,往前追溯不得超過五代人。
同時,家族成員的定義將擴大至姻親關係,合法領養的子女和繼子女也包括在內。
此外,金管局將允許非家族成員的關鍵職員,持有單一家辦最多10%股權。關鍵職員可包括執行董事、首席執行官、首席財務官和其他投資專業人士。
開始運行須14天內通知金管局
單一家辦在新加坡開始運行的14天內,須通知金管局,並附上一份法律意見書,以證明確實遵守豁免許可的相關規定。這份文件必須經由在新加坡的律師事務所出具。
受訪市場人士認為,金管局為單一家辦在新加坡的運作,提供了明確框架。
立傑律師事務所(Rajah & Tann)私人客户主管維克納拉惹(Vikna Rajah)和Dentons瑞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兼首席運營官劉家銘在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都指出,新框架擴大了關鍵職員的定義,並允許他們持股不超過10%。這顯示出金管局意識到,單一家辦若要留住人才並激勵業績表現,需為關鍵職員提供足夠的激勵機制。
此外,金管局也為單一家辦的所有權結構和家族成員的定義,做出了明確説明。
維克納拉惹説:“金管局擴大了‘家庭’的定義,將姻親關係也納入其中。這對那些有意來新加坡設立單一家辦的人士具有吸引力,他們可以為更多家族成員管理財富,這在過去是不可能的。”
也是私人財富管理及家族辦公室業務組主管的劉家銘説:“從法律的角度來看,任何明確的條例和條規,對於一個行業的發展都是好事。”
但他同時指出,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則金管局不會考慮個別案例,允許不符合條件的單一家辦可獲得豁免資格。“這或許是合理的,因為新框架是經過了一年多的討論,並參考了專業人士的意見。然而,這也可能給人一種印象,即新框架排除了單一家辦可能存在的多樣化結構。”
市場人士:合規成本增加 部份或選擇到香港和迪拜設立家辦
協助家辦落户新加坡的福智霖集團(FOZL Group)董事沈逸斌受訪時説,有了明確的框架,能提高設立單一家辦的效率。更嚴格的監管標準,也能吸引注重傳承規劃的超高淨值家庭。
可是,沈逸斌認為,新框架也可能導致單一家辦的合規和運營成本增加。“一些希望監管較為寬鬆的家族,可能轉到香港、盧森堡或迪拜等地方設立家辦。”
新加坡在今年前八個月迎來250個新的單一家辦落户,使得家辦數目增至1650個。今年全年新增的家辦預料超過去年的300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