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政靈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導原則12月生效 人力部教育宣導僱主遵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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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僱員提出靈活工作安排要求的勞資政指導原則,即將在12月生效。人力部將通過教育宣導,鼓勵僱主善用這項新工具,在兼顧勞資雙方的需求下,取得雙贏。
由勞資政三方聯合設立的工作組,今年4月公佈勞資政靈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導原則(Tripartite Guidelines on Flexible Work Arrangement Requests,簡稱TG-FWAR),規定所有企業須制定流程,評估僱員的靈活工作安排要求。
指導原則無法律約束力,也沒有要求僱主一定要為員工提供靈活工作安排選項,但鼓勵他們這麼做。僱員通過書面方式提出要求後,僱主須在兩個月內,以書面方式答覆。僱主有權決定是否批准請求,若拒絕申請,應説明理由。
三名勞資政工作組聯合主席星期二(11月26日)下午走訪大型清潔公司Chye Thiam Maintenance(簡稱CTM)位於淡濱尼工業通道的總部,瞭解這家公司為落實指導原則所作的準備。
人力部兼教育部政務部長顏曉芳是工作組聯合主席之一。她接受記者訪問時説,靈活工作安排要取得成功,最終必須讓僱主的業務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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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知識型僱員 逾七成本地僱主提供靈活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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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 僱主須制定流程評估僱員靈活工作安排要求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4_17_676713)
她和全國僱主聯合會榮譽秘書黃耀隆也分享一些僱主反映的擔憂,包括是否一定要批准員工申請,或一些人誤以為靈活工作安排等於居家辦公。
靈活工作安排可包括靈活辦公地點、靈活工作時間和靈活工作量。目前,有約七成企業,提供至少一種靈活工作安排選項。
有約3000名員工的清潔公司CTM,提早在今年9月落實新指導原則,三個月下來有250名員工成功申請靈活工作時間和工作量,即較短工作時間或特定工作日。若加上允許部分員工靈活辦公,如可居家工作,全公司有近兩成的員工受惠於各種靈活工作安排。
在未實施新指導原則前,CTM已有非正式的靈活工作安排,如今將整個申請流程制度化後,CTM總裁陳偉富認為,有助於吸引更多人加入清潔行業。